据《年轻人报》报道,胡志明市公安调查安全机关已立案、起诉嫌疑人,并对申文进(42岁,住新平坊)执行拘留令,以调查“妨碍空中交通”罪。

调查机关确定,申文进是放飞装有闪光灯风筝的人,导致新山一机场为确保安全而暂停飞行活动。
在与调查机关合作后,申文进表示,他已认识到在飞行安全走廊附近放风筝可能严重影响航空安全和安保。
“经过配合调查,我清楚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我希望有相同放风筝爱好的人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要在禁放区域、电线附近放风筝,尤其不要在机场附近放风筝,以免影响航空安全。”申文进表示懊悔。

此前8月13日19时40分,第三区域飞行调度中心、空军370师向南方航空港务局通报,在参良桥方向区域上空发现飞行物体(涉及西盛坊、东兴顺坊和平兴和坊)。
这是与新山一国际机场运营相关的禁飞、限飞区域。
南方航空港务局在接到信息后,随即通报胡志明市公安、胡志明市司令部、新山一国际机场口岸公安及新山一国际机场,紧急协调搜寻和处理飞行物体,同时暂停接收飞机,以确保航空活动绝对安全。
到20时15分,在确认飞行物体为风筝后,机场运营恢复正常。
胡志明市公安立即部署力量追查,划定可疑区域。同日约20时,在参良-边葛-水涨渠项目施工区(平兴和坊),各单位发现申文进正在放飞装有闪光灯的风筝。与申文进同行的另外两人被带回驻地核实情况。
经调查确认,当天约15时,申文进携带3只装有闪光灯的风筝,到东兴顺坊地铁站项目空地放风筝。
起初,申文进在东兴顺坊桥头区域放飞2只风筝。约16时,一只风筝框架断裂跌落,他便用剩下的另一只替换。随后,申文进将风筝转移到平兴和坊桥头区域继续放飞到高空。
初步核实结果显示,该事件影响了进出新山一国际机场的16个航班,造成数十亿越盾的损失。
胡志明市公安警告民众,切勿放风筝、气球、孔明灯;未经主管机构许可,不得在禁飞、限飞区域内操控航拍器、无人机或任何飞行物体、飞行器。
使用飞行物体的民众、组织、经营个人及娱乐活动组织方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一切影响航空安全和安保的违法行为都将被职能部门坚决查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众如发现机场附近、跑道及禁飞、限飞区域有放风筝、操控飞行器或异常飞行物体的情况,应及时向最近的公安机关或职能部门报告,以便尽早阻止,避免产生威胁航空安全的风险。
(编译:张悦;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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