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年輕人報》報道,胡志明市公安調查安全機關已立案、起訴嫌疑人,並對申文進(42歲,住新平坊)執行拘留令,以調查“妨礙空中交通”罪。

越南一名男子放風箏影響新山一機場16個航班:我已認識到錯誤

調查機關確定,申文進是放飛裝有閃光燈風箏的人,導致新山一機場為確保安全而暫停飛行活動。

在與調查機關合作後,申文進表示,他已認識到在飛行安全走廊附近放風箏可能嚴重影響航空安全和安保。

“經過配合調查,我清楚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我希望有相同放風箏愛好的人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要在禁放區域、電線附近放風箏,尤其不要在機場附近放風箏,以免影響航空安全。”申文進表示懊悔。

越南一名男子放風箏影響新山一機場16個航班:我已認識到錯誤

此前8月13日19時40分,第三區域飛行調度中心、空軍370師向南方航空港務局通報,在參良橋方向區域上空發現飛行物體(涉及西盛坊、東興順坊和平興和坊)。

這是與新山一國際機場運營相關的禁飛、限飛區域。

南方航空港務局在接到信息後,隨即通報胡志明市公安、胡志明市司令部、新山一國際機場口岸公安及新山一國際機場,緊急協調搜尋和處理飛行物體,同時暫停接收飛機,以確保航空活動絕對安全。

到20時15分,在確認飛行物體為風箏後,機場運營恢復正常。

胡志明市公安立即部署力量追查,劃定可疑區域。同日約20時,在參良-邊葛-水漲渠項目施工區(平興和坊),各單位發現申文進正在放飛裝有閃光燈的風箏。與申文進同行的另外兩人被帶回駐地核實情況。

經調查確認,當天約15時,申文進攜帶3只裝有閃光燈的風箏,到東興順坊地鐵站項目空地放風箏。

起初,申文進在東興順坊橋頭區域放飛2只風箏。約16時,一隻風箏框架斷裂跌落,他便用剩下的另一隻替換。隨後,申文進將風箏轉移到平興和坊橋頭區域繼續放飛到高空。

初步核實結果顯示,該事件影響了進出新山一國際機場的16個航班,造成數十億越盾的損失。

胡志明市公安警告民眾,切勿放風箏、氣球、孔明燈;未經主管機構許可,不得在禁飛、限飛區域內操控航拍器、無人機或任何飛行物體、飛行器。

使用飛行物體的民眾、組織、經營個人及娛樂活動組織方應主動了解並嚴格遵守法律規定。

一切影響航空安全和安保的違法行為都將被職能部門堅決查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民眾如發現機場附近、跑道及禁飛、限飛區域有放風箏、操控飛行器或異常飛行物體的情況,應及時向最近的公安機關或職能部門報告,以便儘早阻止,避免產生威脅航空安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