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颁布第67号决定,规定了胡志明市范围内的土地分割条件、土地合并条件以及最小分割面积。
据此,住宅用地最小分割面积按5个区域划分,对应面积如下。具体来说:
区域1:最小住宅用地分割面积为36平方米,地块宽度和深度不小于3米,包括以下各坊:西贡、新定、滨城、翁朗桥、棋盘、春和、饶禄、栈楫、庆会、永会、关前、安东、堤岸、平西、平仙、平富、富林、振兴、富定、奠鸿、园莱、和兴、明凤、平泰、和平、富寿、嘉定、平盛、平利中、盛美西、平贵、幸通、安仁、鹅邑、安会东、通西会、安会西、德润、桥桂、富润、新山和、新山一、新和、七贤、新平、新山、西盛、新山二、富寿和、新富、富盛。
区域2:最小住宅用地分割面积为50平方米,地块宽度和深度不小于4米,包括以下各坊:新顺、富顺、新美、新兴、平东、东兴顺、中美西、新协、泰安、安富东、安乐、平新、新造、平治东、平和兴、协平、守德、三平、灵春、曾仁富、隆平、隆福、隆长、吉来、平征、福隆、安庆。
区域3:最小住宅用地分割面积为60平方米,地块宽度和深度不小于4米,包括以下各坊:东和、以安、新东协、安富、平和、莱眺、顺安、顺交、土龙木、富利、正协、平阳、和利、富安、西南、龙元、边葛、正富和、永新、平基、新渊、新协、新庆、泰和、头顿、三胜、椰溪、福胜、龙香、巴地、三龙、新海、新福、富美、新成、昆仑特区。
区域4:最小住宅用地分割面积为80平方米,地块宽度和深度为80平方米,宽度不小于5米,包括以下各社:永禄、新永禄、平利、新日、平政、兴隆、平兴、平庆、安泰东、芹耶、盛安、古芝、新安会、泰美、安仁西、润德、富和东、平美、东盛、旭门、春泰山、婆点、仁柏、协福、珠坡、龙海、龙田、福海、红土、义成、艾交、金龙、周德、平嘉、春山、茶湖、川木、和会、保林、和协、平州、龙山。
区域5:最小住宅用地分割面积为100平方米,地块宽度和深度不小于5米,包括以下各社:常新、北新渊、富教、福和、福成、安龙、除文书、保邦、隆和、青安、油汀、明盛。
对于农业用地,每年生作物地和其他农业用地的最小分割面积为500平方米;多年生作物地、水产养殖地、盐田和集中畜牧业用地的最小分割面积为1000平方米。
土地分割、土地合并必须确保符合《土地法》规定的原则和条件。
关于确保通道的条件,根据《土地法》第220条第1款d项和国会第254/2025/QH15号决议第11条第3款的规定,坊、社人民委员会和昆仑特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审查并确认通道确保与区域技术基础设施同步连接,满足疏散、防火和灭火要求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被确定为两个或以上地块共用通道的土地面积,以共用形式在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土地附着资产所有权证书上注明。
在2026年1月1日之前提交但尚未处理的土地分割档案,将适用新的土地分割规定。
该决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该决定取代之前胡志明市(旧)、平阳省(旧)和巴地-头顿省(旧)的土地分割决定。
人民委员会的分割决定规定,在国会2025年12月11日第254/2025/QH15号决议生效日(2026年1月1日)之前已提交完整有效档案、但尚未得到处理的土地分割或合并手续,将按照本决定执行。
农业与环境厅负责主持并协调司法厅,审查在法律变更前已受理的档案的适用原则,确保不损害已提交合法档案的人员的利益。
(编译:Jon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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