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无驾照仍驾驶牵引车超速行驶,交警查验身份证后“大吃一惊”

越南:无驾照仍驾驶牵引车超速行驶,交警查验身份证后“大吃一惊”

9月16日,越南得乐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局表示,该单位正在继续完善案卷,以处理在1号国道途经得乐省绥安南乡路段发生的半挂牵引车违规案件中驾驶人和车主。

此前,9月15日16时10分左右,在1号国道第1311+500公里处,绥安交通警察检查站(隶属交通警察局)的巡逻检查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77H-098.XX、牵引77RM-020.XX半挂车的牵引车超速行驶(该路段规定时速50公里,该车时速61公里)。

据交警称,检查时,上述牵引车驾驶人为N.V.A.(2008年出生,常住得乐省)。

“检查时,看到A.的公民身份证显示其2008年出生,我们都吃了一惊。18岁才刚够考摩托车驾照,怎么会开这么大的货车?”

按规定,年满24岁才能考取CE类驾驶证以驾驶此类车辆,并且此前必须已持有其他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才能增驾CE类。绥安交通警察检查站副站长阮英坚少校如此表示。

实际上,经交警检查,N.V.A.并未持有规定的驾驶证。阮英坚还表示,A.供称自己是随车助手,由司机把车交给他驾驶。但检查时车上仅有A.一人。

交警巡逻检查组已就A.的两项违法行为制作行政违法记录:超速(超速10至20公里/小时)和无驾驶证

按规定,无驾驶证行为将被处以约1900万越盾罚款,超速行为将被处以约700万越盾罚款。

至于车辆所有人(即拥有该车的企业),交警部门也就“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制作了处罚记录。该行为将被处以约5800万越盾的罚款。

对于车主和司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法车辆将被扣留7天。

越南:无驾照仍驾驶牵引车超速行驶,交警查验身份证后“大吃一惊”

据得乐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局称,一个从未获得汽车驾驶证的人却驾驶半挂牵引车在1号国道上行驶,属于特别危险的行为,体现出对参与交通时各项安全保障条件的漠视。

对于体积大、惯性高、对驾驶技能要求严格的车辆,未经培训、考核的人遇到突发情况时极易失去控制。

仅仅一个错误操作,就可能使车辆成为道路上直接的危害源,威胁众多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编译:Cici;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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