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胡志明市社会保险机构(BHXH)表示,该单位正加强与各区域人民检察院的配合,以交换信息、核查并与迟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BHYT)、失业保险(BHTN)的用人单位开展约谈。
据该单位统计,截至8月31日,迟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金额暂估约6600亿越盾,占征收计划的4.12%。那些迟缴金额和时长影响到劳动者权益的单位被列入配合约谈名单。
在约谈会上,两家机构集中宣传、解释用人单位的责任,同时要求各单位制定方案并尽快按规定补缴迟缴款项。
截至9月初,胡志明市社会保险机构已约请6755家迟缴社保的单位前来约谈,迟缴总额约2000亿越盾。
其中1818家单位到场参加约谈,另有4937家单位未到场。目前,迟缴款项已追回超过4421.6亿越盾,相当于名单所列迟缴金额的20.45%。
除主动配合、整改迟缴状况的单位外,仍有一些单位未充分配合社会保险机构的工作。
胡志明市社会保险机构将继续在大众媒体和本行业宣传渠道上公开、更新名单,助力保障透明度,为劳动者及相关机构跟踪、监督创造条件。
未按约请出席约谈,并不改变用人单位足额履行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义务以及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责任。社会保险机构将配合区域人民检察院,依法依规处理后续步骤。
对于在名单编制后已部分或全部补缴迟缴款项的单位,胡志明市社会保险机构将继续更新、调整信息,确保公开数据贴近实际情况。
胡志明市社会保险机构建议迟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尽快足额履行缴纳义务,补缴迟缴款项,不要拖延而影响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社会保险机构将依照第283/2026/NĐ-CP号法令进行检查和处罚。
今后,胡志明市社会保险机构将继续与人民检察院配合,核查、约谈、督促并跟踪迟缴整改情况;若单位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胡志明市社会保险机构将建议有权机关按规定处理。
对于有犯罪迹象的案件,相关卷宗将移送有权机关,依照规定和公安部关于就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领域违反《刑法》行为提出立案建议的指导进行审议、处理。
胡志明市社会保险机构与人民检察院继续紧密配合,坚决处理违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法律的行为,从而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加强社会保障政策执行中的纪律性。
胡志明市公安局将调查、核实并处理迟缴、逃缴社保的单位
据《青年报》此前报道,胡志明市社会保险机构代表表示,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政策落实指导委员会刚颁布第4921/QĐ-BCĐ号决定,关于颁布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政策落实指导委员会的活动规程。
新机制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处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欠款不再仅限于督促、动员企业整改,而是被纳入社会保险机构与监察、胡志明市公安局、坊/乡/特区人民委员会等的配合流程。
根据规程,胡志明市公安局参谋向市人民委员会提交按坊、乡、特区划分,对未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组织、企业进行人口数据共享和调查摸底的计划。
特别是,胡志明市公安局将依照《刑法》规定,对迟缴、逃缴社保的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违法行为和犯罪。
(编译:Ivy;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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