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7日,庆和省人民委员会表示,已就选民提交给省人民议会第八届(2026-2031年任期)第二次会议的意见和建议作出答复。
基础设施管理责任尚未明确
芽庄南坊选民表示,永泰都市发展股份公司(美嘉都市区投资方)正按每户土地面积按月收取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与运营费,但基础设施管理责任及收费的法律依据尚未明确。
同时,向居民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粉红本)进展缓慢,影响了民众的权益。
“建议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检查投资方履行职能和任务的情况,查明都市区基础设施移交状况以及向居民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缓慢的原因”——选民提出。
据庆和省人民委员会称,关于美嘉都市区项目的财政义务,在庆和省党委2025年11月4日第49号报告中提到,该项目最初的投资方(越南煤炭总公司—贸易与服务投资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0日已完全履行项目的财政义务,并得到庆和省税务局确认。
关于项目转让时的财政义务,省人民委员会在征求政府总理和财政部意见后,已一致同意在实施项目转让时不再重新确定地价,并按照第120号议定执行。
此外,庆和省党委已建议中央检查委员会为该项目纾困解难。
中央检查委员会第7418号文件同意需要为该项目纾困解难的立场,并建议省党委指导按照规定充分确定土地使用费,避免国家财产和资金流失浪费,并主动报告政府总理751指导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再实施。
此后,省人民委员会已向政府总理751指导委员会报告,就庆和省长期积压的项目(其中包括美嘉都市区项目)征求意见。
至今,国会已颁布关于处理2024年《土地法》生效前组织、个人土地违法行为的特殊机制和政策、并为长期积压项目纾困解难的第29号决议。
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仍得到保障
上述项目重新确定地价的工作,将在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完成项目法律审查、依照政府第147号议定审查项目实施条件后进行。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还表示,在实施与项目补充财政义务相关的内容期间,主管机关仍在按规定审议处理,土地使用者(永泰都市发展股份公司)对国家已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项目地块所享有的权利仍得到保障。
省人民委员会已责成农业与环境厅指导庆和土地登记办公室,依据土地法及相关规定,按规定审议解决该企业提出的建议内容。
目前,庆和农业与环境厅已责成土地登记办公室按规定为永泰都市发展股份公司办理担保措施登记。
此前,在庆和省人民议会质询会上,该省农业与环境厅领导认为,芽庄多个都市区仍未向民众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是因为在实施都市区过程中,许多投资方多次变更设计、调整规划,导致地价确定工作延迟。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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