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监察总署近日公布了对西原地区各省由越南造纸总公司下属农业、林业公司来源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察结论。
根据结论,在西原地区,越南造纸总公司设有南方造纸原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总公司持有100%注册资本。此外,越南造纸总公司还持有新梅集团股份公司22.73%的股份。
监察结果指出土地管理和使用中存在许多不足、缺陷和违规行为。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新梅集团股份公司管理、使用的数千公顷土地被民众越界耕种、侵占,同时大片租赁土地尚未实施造林,仍处于闲置状态。
近4000公顷土地被民众越界耕种、侵占
据政府监察总署称,新梅集团股份公司尚未核查土地使用现状,未制定土地使用方案,也未按规定明确面积和边界。
监察机关评估,该企业的土地管理和使用仍然松懈。截至监察时,被民众越界耕种、侵占的面积已达数千公顷。
具体而言,在得乐省,被越界耕种、侵占的面积为2400公顷;在得农省为1000公顷;在林同省为492公顷。
政府监察总署认为,这些面积需要单位采取措施管理和保护,并需要地方政府介入,以稳定当地治安秩序。

在近4000公顷土地被越界耕种、侵占的同时,监察结论还指出,新梅大量租赁土地尚未实施造林,仍被闲置。
在得乐省,尚未造林、仍闲置的土地面积为1500公顷;在原得农省为800公顷;在原林同省为69.3公顷。
因此,已租赁但尚未造林、仍闲置的土地总面积约为2400公顷。政府监察总署认定,上述租赁土地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民众没有生产用地的情况下浪费土地资源
在指出这些不足、缺陷和违规行为的原因时,政府监察总署评估,越南造纸总公司下属南方造纸原料公司和新梅集团股份公司在西原地区的土地管理和使用仍然松懈。
这些企业缺乏检查、监督,未能清楚掌握获分配、租赁管理使用面积的边界,并且完善土地手续缓慢。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监察总署认为“不将土地投入使用,造成土地资源浪费,而民众却没有生产用地”。民众非法侵占土地、森林的情况长期存在,但尚未采取处理措施。
结论还指出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即尚未充分履行辖区内土地国家管理职责,未对企业和民众的土地违法行为采取措施。
回收企业移交地方的土地的管理和使用也未按规定正确实施。一些地方将土地租赁给公司造林,与民众此前开垦、用于农耕生产的土地重叠,引发纠纷和投诉。
例如,在得乐省,原各县人民委员会尚未制定土地使用方案,也未对移交地方管理的新梅1500公顷回收土地的使用进行检查、核查和跟踪。
该省职能部门也未对1553公顷新梅未造林、未将土地投入使用的土地采取措施处理。
发现刑事违法迹象须移交职能部门处理
针对所发现的不足、缺陷和违规行为,政府监察总署建议相关省人民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组织核查、整顿、处理和改进。同时审查、明确责任,并按规定处理各时期相关机关、组织、单位、集体和个人。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监察总署要求在实施监察结论过程中,若发现刑事违法迹象,则移交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对于得乐省,政府监察总署要求农业与环境厅与各乡人民委员会配合,制定对移交地方管理的新梅回收土地的使用、管理方案。
对于林同省,要求地方确定财政义务,并要求新梅对调整前丹容县560公顷土地履行义务,同时督促企业对调整前保林县97.5公顷土地履行财政义务。
政府监察总署要求相关单位强制新梅将调整前得格隆县和林河县的877公顷土地投入使用;如不执行,则坚决依法收回。
建议工贸部指导处理、整改不足、缺陷和违规行为。同时审查、明确责任,以按规定处理各时期越南造纸总公司成员理事会、主席、副主席、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相关集体和个人。
(编译:李程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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