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来自69个国家的400多名科学家探讨女权、性别与法律

越南:来自69个国家的400多名科学家探讨女权、性别与法律

性别平等不仅仅是女性的权利

在研讨会的欢迎致辞中,经济与法律大学(UEL)副校长黎武南副教授、博士强调,促进性别平等、提升妇女地位是越南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并在2013年《宪法》、2006年《性别平等法》以及2021-2030年国家性别平等战略中得到明确制度化。

黎武南副教授、博士认为,性别平等不仅是妇女权利问题,更是社会进步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组成部分。

然而,法律原则与现实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家庭结构的变化、城市化、数字化转型以及人工智能(AI)的发展,正在家庭照护工作、就业机会获取以及现代劳动环境中防范歧视等方面带来诸多新挑战。

将女权理论付诸立法实践

在全会上,英国拉夫堡大学的罗斯玛丽·亨特(Rosemary Hunter)教授分析了女权法律在制定、执行与维持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她认为,这是一个由三个紧密相连的阶段构成的过程。

在立法阶段,女权法律需要反映妇女在经历和生活处境上的多样性,因此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协调不同的女权观点。同时还需要追问:传统法律形式是否有能力带来深刻的变革性改变,还是需要与其他方式相结合。

在执行阶段,法律可能被误解或被偏离最初目标地适用。因此,培训法官和法律执行者具有重要作用。执行需要与法律、文化背景及整体改革进程相适应,同时要有资源保障,并可在全面推广前先行试点。

在维持阶段,需要经常进行检验、影响评估并预见意外后果。扩大公开讨论、社会协商以及建立伙伴和盟友网络,对于保护和维持女权立法成果也是必要的。

来自澳大利亚的实践经验,莫纳什大学副教授贝基·巴塔戈尔(Becky Batagol)介绍了“女权立法项目”,旨在重新构想和重建议会法律,以促进性别公正,保护妇女、非二元性别者、多元性别者、间性者和跨性别者的权利与利益,同时推动现实中的法律改革。

该项目将立法技术上可行性和准确性的要求,与“想象作为一种法律方法”“怀疑式实用主义”等方法相结合,并强调合作。核心原则是承认多样性、承认性别经历中的交叉性、尊重原住民权利、倾听有实际经历者的声音,并确保对多元性别群体的包容。

在技术方面,该项目注重使用通俗、性别包容的语言,同时将女权原则和目标纳入法律的制定与解释过程。

相关法案聚焦于四大主题:身体、性与自主决定;照护工作与依赖;多样性、尊严与自由权利;劳动、剥削与权力。

这是由经济与法律大学与罗莎·卢森堡基金会(RLS)东南亚分会自2021年起每两年定期举办的项目。ICFGL 2026继续巩固其作为连接女权法律理论与政策起草、执行工作的学术论坛的角色。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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