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近1150亿越南盾,为何全家都被起诉?

此外,阿坚还因“洗钱”罪与同案犯阮文龙(59岁)、杨氏映花(61岁)、阮氏锦云(25岁)、杨明发(49岁)、阮氏红妙(43岁)和阮文平(31岁)一起被起诉。

勾结侵占公司钱财

根据案卷,阿坚自2019年起在成富塑料包装股份公司(成富公司)担任业务组长。该公司地址位于隆安(现为西宁),并在胡志明市安乐坊设有分支机构。

2021年年中,陈明盛(多次购买成富公司库存货的客户)明知公司的包装价格,但因想低价购买,便与阿坚商谈,并要求不开具销售发票。

阿坚商定各类真空袋包装的统一定价为47000越南盾/公斤(远低于成富公司给出的售价)。阿坚还与盛商定撕掉货箱上的成富公司标签,以掩盖售出货物的来源信息。

通过上述手段,阿坚与同案犯——成富公司的业务员——在录入客户信息时作假(使用旧客户代码),以制作生产令、成品出库令,从而将货物从公司仓库侵占出来,交给盛。

为了拿到上述货物,阿坚与裴氏素莺(公司会计)商量约定不开具销售发票,以便不申报应收账款,使成富公司无法发现阿坚及其同案犯侵占订单对应的应收账款。

从2021年10月30日至2022年7月26日前,阿坚及其同案犯共侵占近990吨塑料包装,价值超过850亿越南盾。

从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12月29日,阿坚虽已从公司离职,但仍继续与黄氏兰儿(业务员)勾结,向盛出售真空袋包装。

然而,兰儿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擅自调整向盛出售的产品价格。其向成富公司申报的应收账款远低于该款货物的实际售价。

在这一阶段,阿坚和兰儿以超过220亿越南盾的价格向陈明盛低价出售近490吨塑料包装,但兰儿只向成富公司申报127亿越南盾的应收账款。

根据估价结果,阮中坚、黄兰儿和陈明盛应对侵占成富公司货物承担刑事责任,被侵占货物价值近1150亿越南盾。

全家协助转移财产

侵占成富公司财产后,阮中坚用犯罪所得的钱购买了多处财产,如房屋土地、汽车、金条、黄金首饰。

2022年12月初,得知事情败露后,阿坚请亲属、朋友转移财产,阻碍调查机关核实。

其中,阮文平(阿坚的朋友)帮阿坚代名持有一套Akari City项目的公寓和同塔省清兴乡的一块土地;

阮文龙(阿坚的父亲)有帮阿坚隐瞒并阻碍调查机关核实阿坚财产的行为,而阿龙明知这些财产是阿坚犯罪所得,包括:近110亿越南盾用于建房以及藏匿55块黄金(价值超过25亿越南盾)。

阿坚的母亲杨氏映花和阮氏锦云(阿坚的妹妹)也因帮阿坚藏匿55块黄金而承担刑事责任。此外,阿坚的妹妹还阻止一名妇女向调查机关上缴10亿越南盾(阿坚借出的钱)。

杨明发(阿坚的舅舅)有帮阿坚代名持有价值23亿越南盾的梅赛德斯-奔驰GLC 300汽车的行为;而阿发的妻子阮氏红妙(阿坚的舅妈)帮阿坚代名持有位于隆安省(旧)新安市Lavila项目的一栋房屋,价值22亿越南盾。

(编译:李程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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