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执行处理投诉书、控告书、建议书和反映书的规定,市公民接待委员会已将安福进投资建设商贸服务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文创先生的“建议与投诉书”转交新日社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按权限和规定处理。
处理结果须报告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并通报市公民接待委员会知悉。
此前,市公民接待委员会收到吴文创先生致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建议与投诉书”,内容反映并建议处理新日社人民委员会拖延办理局部调整新足中心与居民区1/2000比例分区规划方案的手续,以便该公司开设加油站一事。
就上述转办投诉的动向,此前《青年报》9月15日曾刊登文章《规划与建筑厅称符合规划,新日社说要等新规划,胡志明市企业等待6年仍未开成加油站》。
新日社呼吁在等待6年后继续等待新规划
2020年,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作出主张决定,同意安福进投资建设商贸服务股份公司在新足市镇(原平政县,现为胡志明市新日社)IV-23地块投资建设加油站。
为确保该地块用于加油站符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交付的规划,平政县配合规划与建筑厅办理局部调整新足市镇中心与居民区1/2000比例分区规划的相关手续。
2025年6月,案卷被转交平政县人民委员会审核,县领导签署后提交规划与建筑厅。
接下来,按流程案卷将提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审批,之后公司即可按规划建设加油站。
然而,由于实行两级政府安排,案卷尚未获得县签署批准,就被转回新日社人民委员会。
继续处理案卷过程中,2025年12月,新日社经济处主持与规划与建筑厅及相关单位举行会议,评估规划调整案卷。规划与建筑厅继续确认,加油站选址完全符合已获总理批准的胡志明市至2040年总体规划方案、远景至2060年,也符合提交市人民委员会最终决定的处理进程。
然而,社经济处认为,目前新日社已获市里批准,按城市总体规划在全社范围新编各分区规划方案。
因此,新日社优先按权限新编规划,并将把公司地块的规划更新纳入新编规划,而不是解决局部调整。
(编译:Ivy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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