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要求新日社就開設加油站規劃辦理遲緩問題向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報告

為執行處理投訴書、控告書、建議書和反映書的規定,市公民接待委員會已將安福進投資建設商貿服務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文創先生的“建議與投訴書”轉交新日社人民委員會主席,要求按權限和規定處理。

處理結果須報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並通報市公民接待委員會知悉。

此前,市公民接待委員會收到吳文創先生致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的“建議與投訴書”,內容反映並建議處理新日社人民委員會拖延辦理局部調整新足中心與居民區1/2000比例分區規劃方案的手續,以便該公司開設加油站一事。

就上述轉辦投訴的動向,此前《青年報》9月15日曾刊登文章《規劃與建築廳稱符合規劃,新日社說要等新規劃,胡志明市企業等待6年仍未開成加油站》。

新日社呼籲在等待6年後繼續等待新規劃

2020年,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作出主張決定,同意安福進投資建設商貿服務股份公司在新足市鎮(原平政縣,現為胡志明市新日社)IV-23地塊投資建設加油站。

為確保該地塊用於加油站符合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交付的規劃,平政縣配合規劃與建築廳辦理局部調整新足市鎮中心與居民區1/2000比例分區規劃的相關手續。

2025年6月,案卷被轉交平政縣人民委員會審核,縣領導簽署後提交規劃與建築廳。

接下來,按流程案卷將提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審批,之後公司即可按規劃建設加油站。

然而,由於實行兩級政府安排,案卷尚未獲得縣簽署批准,就被轉回新日社人民委員會。

繼續處理案卷過程中,2025年12月,新日社經濟處主持與規劃與建築廳及相關單位舉行會議,評估規劃調整案卷。規劃與建築廳繼續確認,加油站選址完全符合已獲總理批准的胡志明市至2040年總體規劃方案、遠景至2060年,也符合提交市人民委員會最終決定的處理進程。

然而,社經濟處認為,目前新日社已獲市裡批准,按城市總體規劃在全社範圍新編各分區規劃方案。

因此,新日社優先按權限新編規劃,並將把公司地塊的規劃更新納入新編規劃,而不是解決局部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