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针对发生在中央法医精神病院及相关单位的案件,对65名被告的庭审进入辩论环节。
检察院建议法庭判处阮氏梅英(自由职业者,有7次前科)因行贿罪15至16年有期徒刑、因介绍贿赂罪8至9年有期徒刑、因诈骗侵占财产罪17至1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合计30年有期徒刑。
黎文东(梅英的丈夫,有13次前科及违法记录)被建议因组织非法使用毒品罪判处9至10年有期徒刑、因非法储存毒品罪判处8至9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合计17至19年有期徒刑。
对于被以受贿罪审理的被告团伙,检察院建议判处中央法医精神病院前院长陈文长20年有期徒刑;前院长吴文荣7至8年有期徒刑;同为前副院长的林文成和杨文良分别被建议判处10至11年、9至10年有期徒刑。
陈文长的妻子邓氏和(中央法医精神病院前职员)被建议判处8至9年有期徒刑;阮德亨(女强制治疗科前护士长)7至8年有期徒刑;谢中坚(女强制治疗科前负责干部)7至8年有期徒刑;杨文别(前鉴定科科长)8至9年有期徒刑。
曾在诉讼机关任职的被告团伙包括:范明俊(河内市公安局前调查员)因两项罪名被建议判处10至12年有期徒刑;杨氏和(原青春郡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因执行公务时利用职务权限罪被建议判处2年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被告黎文赏(河内市公安局毒品犯罪调查警察处前干部)因行贿罪和使案件卷宗失真罪被建议判处8至10年有期徒刑。
从精神病人到介绍“跑”鉴定的“女头目”
根据起诉书,阮氏梅英原本是在中央法医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的人员,但她用金钱和物质利益与这里的多名干部、职员建立关系。
诉讼机关认定,梅英行贿超过15.4亿越盾,以在治疗期间获得便利并影响院内的一些工作。
借助这些关系,梅英收取多名被告、被告人、服刑人员或其家属的钱财,作为中间人影响各鉴定委员会。梅英需对近59.7亿越盾的介绍贿赂行为负责,其中获利近41.2亿越盾。

这位“女头目”将钱款部分转给有能力影响鉴定结果的人,其中包括陈文长和北方山区区域法医精神病中心主任黄必成。
此外,梅英还因诈骗侵占两人共计37.7亿越盾而受审。
根据起诉书,梅英收钱并承诺可以施加影响,使两名正陷入官司的人获得鉴定、被结论为患有精神病并接受强制治疗。然而,梅英并未将这笔钱用于所承诺的事项,而是将其侵占。
超过80亿越盾的贿赂与伪造的鉴定结论
前院长陈文长被指控直接从梅英、武玉中、陈氏香及其他一些人处收受46.8亿越盾,涉及为27名被告、被告人、服刑人员出具不符合实际病情的鉴定结论,从而帮助他们获得强制治疗措施的适用。
收钱后,陈文长将其中一部分分给鉴定委员会的其他成员。

这位前院长还收受超过33.4亿越盾,涉及招聘人员进入该院、为梅英及其两个年幼孩子安排单独房间,以及涉及职员上学、转科等一些事务。
检察院共认定陈文长需对超过80亿越盾的受贿款负责,其中个人获利超过68亿越盾。
案件还涉及陈文长的前任、前院长吴文荣。吴文荣被认定从陈文长处收受9000万越盾,随后与鉴定委员会成员一起对6个案例出具不符合实际病情的结论,使这些人获得强制治疗。
在两天的庭审讯问中,审判委员会还查明,邓氏和收受梅英的钱财,以影响其丈夫、前院长陈文长,让他在梅英治疗期间为其提供便利。
法庭上被反复提及的一个细节是,邓氏和在清点梅英留在前院长夫妇私宅的钱袋后发出的“少4张”短信。
精神病人逃院,与护理人员在海滩组织毒品“派对”
案件另一条线索始于公安发现黎文东于2025年6月7日晚在岑山海滩组织使用毒品。
当时,东正在中央法医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检察院认定,东经常逃离该院,并准备了毒品和音响设备,以便在此次岑山之行中组织多人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正是男强制治疗科(管理东的科室)的干部、职员在岑山组织度假的时间。当公安检查时,该科室的14名干部、职员正与东—梅英夫妇住在同一家酒店。
在法庭上,东承认组织使用和非法储存毒品的行为,但供称最初只打算自己使用。据东说,他“偶然”在海滩遇到该院的人,然后邀请一些人一起使用。
与此同时,案件卷宗显示,东—梅英夫妇事先已知道男强制治疗科的度假计划。
东还供称,在治疗期间曾多次擅自离开该院,有时乘坐送饭车或病人家属的车。当审判长指出若未获同意连科室大门都难以通过时,东随后供称院领导知情但予以放行。
(编译:李程;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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