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精神病”患者讲述与中央法医精神病院护理员在海滩吸毒的经过

越南“精神病”患者讲述与中央法医精神病院护理员在海滩吸毒的经过

9月30日上午,中央法医精神病院案件中对65名被告的庭审继续进行讯问环节。

此前,审判委员会花了大量时间审问被告黎文东(48岁,自由劳动者),就其逃离医院以及在清化省岑山海滩组织吸毒一事进行讯问。东有13项前科,并与“大姐大”梅英以夫妻名义同居。

在案件被发现之前,东正在中央法医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但他被指控经常逃离医院。

邀请法医精神病院护理员一起吸毒

在陈述台上,东对审判长的提问回答得相当清晰、条理分明。他承认在岑山组织非法使用毒品,并藏匿多种被侦查机关收缴的毒品。

然而,当被问及一同参加海滩狂欢的人时,东表示自己起初只打算独自吸毒。

“被告只是吸毒的人,没有邀请任何人,”东供称。

据被告陈述,当天东“偶然”来到海滩,遇到正在度假的中央法医精神病院干部团。在调配毒品时,他看到院里的几位熟人以及吴越勇、高氏碧恒在场,于是邀请他们一起使用。

“被告是偶然遇到,还是与院里的人同行?”审判长再次追问。“被告只是偶然遇到,”东回答。

东的上述供述在审判委员会查明男强制治疗科岑山之行背景的过程中得到澄清,被告在强制治疗期间正是由该科室管理。

越南“精神病”患者讲述与中央法医精神病院护理员在海滩吸毒的经过

根据起诉书,男强制治疗科计划于2025年6月6日至8日组织干部、员工及家属在岑山度假。

诉讼机关认定,东夫妇知道该科室在岑山组织度假一事。

尽管两人都处于强制治疗期间,东和妻子阮氏梅英仍安排家人、佣人和亲信在同一时间前往岑山。

出发前,东逃出医院,前往纸桥郡和柚街一带购买毒品随身携带使用。

东随后通知吴越勇——案卷认定其为东、梅英夫妇的“小弟”——到东位于河内黎文良街的公寓取耳机、5个音箱、一台DJ台及音响连接线。

勇开车将这些设备连同两名佣人运往岑山。在法庭讯问中,勇也承认自己是把音箱带到海滩之行的人,随后在东一伙人吸毒时也在场。

除了从河内带来的音箱外,东还以300万越南盾租用了一套音箱和功放系统,并要求勇安装,以便在海滩上为毒品“派对”播放音乐。

试音后,东取来一瓶温水,调配被称为“开心水”的毒品使用。

当晚,东叫上陈国安(42岁,中央法医精神病院男强制治疗科护理员)及其妻子高氏碧恒到海滩吃喝、听音乐。东递给安一杯已兑入“开心水”的茶,一起使用。

护理员吸食病人提供的毒品

狂欢持续到深夜。据起诉书,其他人陆续离开后,东坐在DJ台前放音乐。梅英和恒坐在靠背椅上,而安、勇、芳和另一人围坐在塑料桌旁。

临近23时,东让安去向店里的员工借喷火打火机。安把打火机拿来后,东从DJ台的袋子里取出一个玻璃管和一袋大麻,把大麻塞进管里点燃吸食。

东吸了两口后把管子和打火机递给安。这名负责管理病人的护理员拿起玻璃管,点燃大麻吸食后又递回给东。

吸完后,东把剩下的大麻袋塞进安的左裤袋,让他留着以后再吸。

在法庭上,勇供称吸毒时在场的有东、安和其他几人。然而,当被问及毒品是谁的时,被告表示不知道。

与此同时,起诉书认定勇不仅搬运和安装音响设备。在狂欢过程中,勇还使用了“开心水”,随后将含毒品的饮料和装有大麻的玻璃管交给他人使用。

“又不是针线,怎么会没人知道?”

东吸毒并不只发生在岑山之行中。

审判长公布,在搜查东位于中央法医精神病院的病房时,侦查机关收缴了多件吸毒工具。东承认曾在病房内吸毒。

据起诉书,警方在此处收缴了0.686克MDMA毒品、三套均沾有甲基苯丙胺的自制烟管,以及一些音响设备和吸毒工具。东供称全部都是他本人所有,用于在院内吸毒。

在梅英位于女强制治疗科的治疗室内,警方还发现了氯胺酮以及多件沾有甲基苯丙胺、大麻的器具。梅英供称不知道这些毒品,而东承认是自己所有。被告解释说,由于他可以在两个科室之间走动,又担心自己的治疗室被检查,便把毒品带到妻子的房间藏匿。

“在院内吸毒的过程中,医生们知道吗?”审判长问。“没人知道,”东回答。

被告解释说,每次使用时会放音乐,但房门关着,使用时间又短,所以院里的医生和员工都没有发现。

“又不是针线,怎么会没人知道?”审判长追问。

从在治疗室吸毒一事出发,审判长继续就东在强制治疗期间多次离开医院一事进行讯问。

东承认经常进出医院,但起初坚称没有请任何人帮忙。被告供称,有时是跟着送饭的车出去,此外还跟着其他病人家属的车出去。据东说,梅英也曾跟着送饭车出去。

“这样出去有得到医生的同意吗?”审判长问。“没有,”东回答。

审判长立即分析道:“没有同意的话,连科室的门都过不去,更别说医院的大门了。”

东低下头,沉默不语。

过了一会儿,被告才说:“院中心的领导知道,但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尽管曾被鉴定为完全丧失认知能力,但在庭审中东的陈述相当清晰、条理分明。审判长有时还评价被告的某些回答显得“聪明”。

“今天在法庭上被告陈述得非常聪明,而北方法医精神病院却鉴定被告‘无行为能力’,被告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吗?”审判长问。

东解释说,在使用兴奋剂的时候,他自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到了什么程度。

(编译:Jon;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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