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青年报》9月30日消息,越南永隆省公安厅网络安全处会同永隆省富丰乡公安,传唤了V.V.L.先生(64岁,居住在永隆省富丰乡),以查明其分享虚假、歪曲、诽谤、损害机关和组织声誉信息的行为。
此前,在网络空间信息排查以及主动预防、打击发布、分享、评论虚假信息行为的过程中,永隆省公安厅网络安全处发现L.先生使用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分享含有歪曲、虚假、诽谤内容、损害越南共产党声誉的文章。
在约谈中,公安机关宣传、解释法律规定,并分析发布、分享虚假信息所带来的后果。
L.先生已承认全部违法行为,主动删除所发布、分享的内容,并写下不再犯的承诺书。
根据政府2026年第174号议定(规定邮政、电信、无线电频率、电子交易和信息技术领域的行政处罚),该议定自7月1日起生效,富丰乡公安已制作笔录并对V.V.L.先生作出罚款1250万越南盾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提醒民众在使用社交网络时了解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主动核实信息来源和准确性;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急于分享、评论。
(编译:张悦;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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