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监察署刚公布对南龙投资股份公司作为投资方、业主的若干项目在建设投资、住房和房地产经营活动中守法情况的检查结论。
根据结论,南龙注册资本超过4.85万亿越盾,无国有资本,拥有22家子公司和3家合资、联营公司。该企业股票自2013年起在胡志明市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NLG。
政府监察署集中检查5个项目的若干内容。根据南龙报告,这些项目共有2万套各类住房。
2020-2025年期间,各单位已出售近1.2万套各类住房,同时出租354套社会住房,转让19块别墅用地和1755块地块。
公开信息前出售房地产
政府监察署指出的值得注意内容之一,涉及房地产产品推向市场的时间。
具体而言,政府监察署指出,南龙投资股份公司作为安置区及多功能高层区项目和Akari黄南居民区项目的业主,在公开房地产信息之前就签署了产品销售合同。
同奈水岸城市有限公司,作为同奈水岸项目的业主,也在公开房地产信息之前签署了产品销售合同。
在安置区及多功能高层区项目,结论还指出南龙投资股份公司在基础设施尚未完成时就将房地产投入经营。
与此同时,在Akari黄南居民区项目,南龙在尚无银行担保时签署了D座公寓销售合同。结论称,该项目业主还在医疗站尚未建成时向客户交房。
政府监察署指出,有两个项目尚未提交为购房者申请颁发权证的档案。即由元山房地产股份公司作为业主的元山住宅区项目,以及由南门股份公司作为业主的万古东-南门新城项目。
上述内容被政府监察署归入关于程序、手续和国家管理工作的需要继续检查、核查、收集档案材料的问题组,以便“审查、评估、明确性质、程度和后果,从而依法整顿、克服和处理”。
同奈水岸增加超1万平方米住宅用地,尚未收取补充土地使用费
检查结论还指出了与土地财政义务有关的问题。
在元山住宅区项目,政府监察署结论称,在向元山房地产股份公司颁发权证时,胡志明市资源与环境厅对137平方米土地少计算了土地使用费。
责任被认定属于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厅,其在建议颁发权证前确定财政义务方面负有责任。
检查结果出炉后,2026年6月29日,胡志明市税务局发布通知,一天后,元山房地产股份公司向国家预算缴纳了超过15.58亿越盾。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奈水岸项目,2025年局部调整了1/500比例尺详细规划,使住宅区土地增加超过1万平方米。然而截至检查时,同奈市专业机构尚未确定并收取与该面积相应的补充土地使用费。
上述内容的责任被认定属于同奈市建设厅、农业与环境厅和财政厅。
在万古东-南门新城项目,政府监察署还指出,西宁省专业机构在项目局部调整分区规划后,尚未确定并收取补充土地使用费。
同样在该项目,南门股份公司建设的D8桥工程不符合已批准规划。检查结果出炉后,企业报告已拆除该桥梁工程,并附现场处理记录和拆除实施照片。
政府监察署在元山住宅区项目提到的另一项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内容。元山房地产股份公司尚未提交档案,建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审定该项目社会住房售价。
检查结果出炉后,企业书面承诺,如果职能部门审定的房屋售价低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40万越盾,将“主动与客户协商,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以确保客户权益且不产生纠纷”,同时完善档案提交建设厅审定。
有刑事迹象则移交调查机关
政府监察署还结论称,南龙在Akari黄南保留了一个面积280平方米的会所用于经营,但未缴纳约3.57亿越盾维修资金,不符合规定。检查结果出炉后,企业已将这笔钱缴入OCB银行的维修资金账户。
关于检查后处理,政府监察署要求胡志明市、同奈和西宁人民委员会组织核查、检查和监督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在各项目中的守法情况。及时整顿、克服并依法严肃处理。
要求有权机关检查、核查已指出的每一项违法行为,确定实施时间和违法主体,以便对仍在时效内、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立案并予以行政处罚。同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政府监察署要求南龙投资股份公司停止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紧急克服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结论明确指出,在核查、检查、督查和执行结论过程中,“如果发现刑事违法迹象,则将相关信息、档案、材料移交调查机关依法审议处理”。
(编译:张悦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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