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副总理范氏清茶签署颁布第368号议定,具体规定了《竞赛与奖励法》部分条款及组织实施措施。该议定自10月1日起生效。

竞赛称号的评审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议定明确了评审竞赛称号和奖励形式的原则。据此,奖励必须依据条件、标准及所取得的成就,不必先有低级别奖励才能获得更高级别奖励。
政府提示,仅以功绩奖励结果作为下一次功绩奖励评审成就的依据。
同时,在有权机关正在审议纪律处分或调查、检查、监察期间,不得对个人、集体进行奖励或提请上级奖励。
议定规定,基层竞赛战士称号的评审比例不超过达到先进劳动者称号或先进战士称号标准个人总数的10%。
政府竞赛旗称号授予符合《竞赛与奖励法》规定标准的集体,由各部、委、行业、省组织的竞赛集群、区块进行评估、比较、评议并推举为集群、区块领先集体。
提请授予政府竞赛旗称号的集体数量不超过各部、委、行业、省组织的竞赛集群、区块领先集体总数的20%,且达到部、委、行业、省竞赛旗授予标准。
此外,议定还规定了评审、追授金星勋章、胡志明勋章、独立勋章、军功勋章、劳动勋章、保卫祖国勋章的具体标准,依据成就和贡献过程,以及奖励档案、手续的一般规定……
竞赛称号奖金金额
奖金金额按系数乘以现行基本工资2,530,000越南盾/月计算。

各类勋章奖金金额

国家荣誉称号、奖项奖金金额

此外,根据该议定,获授或追授奖章的个人将获颁证书、镜框、镜框盒、奖章、奖章盒,并获得1.5倍基本工资的奖励(相当于3,795,000越南盾)。
(编译:Cici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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