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日,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敏同胡志明市国会代表一道,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前夕接触了春山乡100多名选民。
一同出席的有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专职副主席武玉清竹。此次接触通过线上方式在保林、平洲、平嘉、和协、和会及川木等6个乡的6个线上会场举行。
选民建议解决土地分割条件的堵点
在接触中,选民提出许多与土地、行政手续、土地房屋税、疫病、种苗、假肥料、身份数据等有关的问题。其中,许多意见集中在胡志明市、平阳和巴地-头顿合并后土地分割条件方面的堵点。
春山乡一名选民认为,此前三个地方对土地分割有不同规定。合并后,第67号决定被统一适用,因此一些条件不符合原巴地-头顿地区的实际。
选民举例说,一块1000平方米的土地中有300平方米为住宅用地。若想分给子孙,分割后的住宅用地和农业用地都必须满足规定条件。
“第67号决定只适合核心区域,不适合周边区域”,选民提出意见。
居住在春山乡新平邑的选民范令反映与拉伊河水库项目征地有关的堵点。
据他称,项目实施时的补偿标准较低,剩余土地在想分割给子女时也遇到困难。
选民阮春闲建议,在合并后人口规模和工作量增加的情况下,市里应关心基层非专职工作人员的制度政策。

保障民众正当权益
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厅副厅长范氏娜表示,对包括住宅用地和农业用地的混合土地进行分割时,实际仍存在堵点。
据范氏娜称,第67号决定规定,分割后新形成的地块必须保证最小面积。该厅将吸收意见,报告市人民委员会审议补充、修改不完善内容,使其更贴近实际。
关于拉伊河水库项目,春山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吴文论表示,项目实施时的补偿标准约为每1000平方米土地800万越盾。
由于补偿标准较低,原巴地-头顿省曾主张额外支持30%,但后来政府监察总署结论认为该支持不符合土地法律规定。
目前春山乡仍有239户涉及30%支持款项,剩余金额约210亿越盾。当地建议市里审议并解决。

武文敏在会上发言表示,土地分割条件关系到许多民众的权益。
一方面,国家必须确保管理要求,不能任由分块出售宅基地、土地零碎化;另一方面,必须保障民众将土地分给子孙的正当权益,特别是对已在当地长期居住的人。
武文敏建议农业与环境厅及各参谋机构吸收意见,研究符合各区域特点的规定。
对于选民阮春闲的建议,武文敏表示,市里将继续研究、完善基层组织机构,其中包括对非专职工作人员的政策、每月包干经费和用工人数。
(编译:李程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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