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提议将7月27日荣军烈士日增设为带薪法定假日

越南提议将7月27日荣军烈士日增设为带薪法定假日

10月3日上午,越南国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审查将提交国会下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的若干法律草案。

提议每年9月30日前公布节假日安排

内务部副部长高辉提交了关于修订补充《劳动法典》《档案法》《性别平等法》《红十字会活动法》和《就业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的呈文。

其中,就《劳动法典》而言,草案修订补充了每年具体节假日通知任务的权限分级规定,并补充了次年节假日通知任务的执行时限(依据政府总理的决定,由内务部提供参谋),即上一年9月30日之前。

具体而言,法律草案规定,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由政府总理决定具体的节假日日期。

每年9月30日之前,内务部部长根据政府总理的决定,公布次年的节假日安排。

与此同时,草案将政治局关于发展越南文化的第80号决议的新内容制度化,规定11月24日为“越南文化日”,并且是劳动者可享受全额工资的休假日。

提议增补7月27日为法定假日的理由

越南提议将7月27日荣军烈士日增设为带薪法定假日

在介绍审查报告草案中关于节假日的内容时,文化与社会委员会副主任陈氏清蓝表示,委员会赞同及时将党的主张制度化,通过补充规定“越南文化日”(11月24日)劳动者可休假并享受全额工资。

同时,委员会肯定了保护、弘扬和发挥民族文化价值的意义与重要性,为全民和劳动者参与、享受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创造条件。

将这一内容纳入《劳动法典》是合适的,因为该法是直接规定劳动者节假日制度的法律。

她表示,有意见提出研究增补每年7月27日——荣军烈士日——为法定假日,劳动者可休假并享受全额工资。

这一提议是因为目前已有文件向有权限机关报告有关纪念、感恩形式的方案,以缅怀在民族漫长而英勇的建国卫国历史中的先辈、民族英雄、各阶层人民、荣军、烈士及有功人员。

与此同时,增设这一假日将为组织、参与感恩革命有功人员的活动创造条件,发扬“饮水思源”“知恩图报”的传统。

随后在进一步说明时,内务部副部长高辉表示,关于研究增补每年7月27日为带薪休假日的建议是一项新内容。

他说,据其掌握的精神,有专业机关向有权限机关提出了这一建议。但目前尚无正式信息。待有权限机关作出正式信息后,将向政府报告以补充这一内容。

越南目前有12天带薪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农历春节5天、雄王忌日1天、4月30日1天、5月1日国际劳动节1天、国庆节2天以及越南文化日1天。

(编译:张悦;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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