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青年报》报道,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已立案、起诉并逮捕阮文孝(41岁,住同奈市)及8名共犯,以调查其“违反食品安全规定”、“贩卖违禁品”、“行贿”和“受贿”等罪名。
其中,阮文孝因“违反食品安全规定”和“行贿”罪被起诉;武国山(37岁,住同奈市)因“受贿”罪被起诉。
调查机关认定,在上述案件中,除了将含有违禁物质的猪肉推向市场消费的嫌疑人外,还有动物检疫干部的协助。

武国山是第2区域水产养殖站、同奈市水产养殖分局下属兽医检疫与诊断检测中心的动物检疫员。
山收受了阮文孝的钱财,以签署检疫确认,帮助孝获得动物检疫证书,违规将货物运出辖区。
山未进行实际检查,而是预先签发将动物运出省辖范围至养殖棚舍地点的动物检疫证书,并附带铅封,让阮文孝自行封存货物。
通过上述手段,含有违禁物质的猪被运往各省屠宰场宰杀,并推向市场。
此外,该团伙还使用伪造动物来源信息证明的手段,以无需跨省运输动物检疫证书,从而将猪从同奈运往胡志明市的屠宰场宰杀。
通过上述手段,每天有数百吨含有违禁物质的猪肉被推向市场消费(批发市场、传统市场、超市),最终流向家庭、学校、餐厅、工业厨房等,严重影响民众健康。

超过1万吨猪肉在上市前被使用违禁物质沙丁胺醇“催肥”。在出售前约10天,猪被喂服保肝药或电解质,以‘蒙混过’职能机关的检测。
(编译:Eric;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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