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想获发红本(土地使用权证),必须要有邻居签字确认地界吗?

越南想获发红本(土地使用权证),必须要有邻居签字确认地界吗?

一些读者向《青年报》反映,由于紧邻的邻居不肯在边界上签字确认,他们未能获得乡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红本)。

那么,边界签字确认是否是必经手续?如果缺少这一文件,政府是否可以拒绝或拖延向民众发放红本?

边界签字确认:必要但并非强制

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许氏草在与《青年报》交流时肯定,土地法并没有具体规定边界签字确认属于必须执行的手续。

同时,也没有任何规定允许职能部门在土地周边(又称四邻)的邻居不在边界上签字时,拒绝受理红本的申请材料。

不过,据许氏草律师介绍,长期以来在实践中,边界签字确认主要在职能部门办理首次土地登记、发放红本手续时被当作一种“惯例”加以适用。

其目的是确保民众申请发红本的地块边界清晰,不与周边四邻的土地发生重叠、交叉。

对于已有文件可以确定边界、界桩的情形,则不必适用边界签字确认。

这些文件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1993年以前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各类证件;地块已有按现状确定边界、界桩的图纸或协议文书;稳定使用的农林业生产用地、制盐用地、水产养殖用地,且已有田埂、界桩等……

在解决土地边界纠纷、发红本时重新测绘面积、测量并更新土地档案等情况下,通常也会采用边界签字确认。

可以看出,虽然没有相关规定,但实际上职能部门对尚未明确确定边界的地块仍会要求进行边界签字确认。不过,如果邻居不肯签字确认,职能部门仍须按规定为民众办理发放红本。

主管部门仅因没有边界签字确认就拒绝或拖延办理,属于未正确履行职能和职责。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民众可以向上级反映、投诉,以求得解决……”许氏草律师分析道。

首次发放红本,何时要求进行边界签字确认?

胡志明市一个乡人委会的经济、基础设施与城市处处长在与《青年报》交流时表示,虽然没有强制规定,但仍会提出边界签字确认——即确认四邻住户与该地块之间边界的要求。

按照现行规定,乡级人委会目前是首次发放红本、为辖区内民众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时发证的机构。

在胡志明市,目前大部分有地的住户都已获得红本,并有地图和精确的坐标边界。需要签字确认边界的情形不像各省和偏远地区那样多。

那么,首次发放红本时确定地块边界是如何进行的?

在受理材料后,乡里会建议民众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埋设地块界桩,并编制地块边界描述图。随后,负责办理材料的工作人员将实地检查地块现状。

检查现状是为了确定四邻地块由谁使用、是否已获发证、是否已建房。

如果四邻地块均已获发证,或已建房、已有明确边界,则不再需要(对该地块)进行边界确认。这就是工作人员直接为民众发证的依据。

如果有一侧或四侧相邻地块都尚未发证或尚未确定边界,工作人员将办理公开张贴材料、征求民众意见的手续,同时邀请四邻住户就土地边界提出意见。

在15天的张贴公示期内,工作人员将核实、确定边界,并向四邻邻居发出邀请函,请其就测绘的边界表示同意或不同意。

在邀请函中,乡人委会写明邀请四邻邻居共同参与、就土地边界提出意见的内容;如果各位邻居不参加,日后产生其他情节的,则按规定处理。

在办理过程中,如果四邻邻居对边界一致认可,乡人委会即以此为依据发证;如果四邻邻居未到场、不参与意见或不签字,乡人委会则按测绘图纸发证……

(编译:Eric;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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