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想办房产证,就必须有邻居的地界签字吗?》在《青年报》上收到许多读者反馈。
地界签字:自家土地凭什么由隔壁邻居决定?
根据个人经历,读者玉讲述,请邻居为土地地界签字非常困难。邻居也不清楚地界是否正确,万一签了以后“侵占”到自家土地就无法申诉。
“我家有8户临街,要去求8个签字,可我一个人都不认识,该怎么办?”读者可口也诉苦道。
一位读者认为,法律并未规定地界签字是一项手续,那么就不能将其作为拖延或拒绝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依据。
表示赞同的读者德成说,许多人都遇到这种情况,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在想办房产证、建房、修房时都会碰上。
“非常需要职能机关寻找其他解决方案来处理,而不是依赖这些签字。”该读者提出疑问。
同样认为这一手续没有必要,读者平指出:“邻居常会刁难,如果有纠纷就去法院,或者只需向相邻户发送通知即可;如果没有纠纷,就不必签字。”
提出这一规定无异于“给民众添难”,读者MK补充说:“我看到在建房时,地政干部经常下来检查、签署记录,怎么可能侵占?”
虽然并非强制,但如果受理档案的干部仍然要求呢?他们可能“辩解”说虽非强制但还是要办得稳妥些。为什么把难处推给民众?另一位读者提出。
“这样做不等于把自己房产证交给隔壁邻居来决定吗?”读者锦燕质问道。
政府服务,让民众少些“揣测”邻居
另一方面,一位读者认为,颁发房产证时需要有确定、明确划分与相邻各户地界的步骤。该读者认为,这是必要、重要的步骤,以防日后发生纠纷、诉讼。
“实践中,很多情况下建房、在土地上施工时无意或故意侵占了相邻各户的地界却故意视而不见。如果不让签地界确认,纠纷就容易发生,而纠纷的后果非常复杂,有时甚至导致十分严重的冲突。”另一位读者写道。
寻找出路,读者玉商建议,确定边界是主管部门的职责,依据各类地图、按土地使用权证件进行测量。
“为保障个人的土地使用权、获得颁证的权利,只需国家主管部门发挥决定作用就够了。”读者玉商强调。
读者地龙也表示,土地就按地图摘录、房产证明确为依据,由国家裁决是“最标准的”。“崇尚法律和国家的管理就够了,既保护个人财产,又不必去‘揣测’邻居。”读者土星指出。
另一位读者也认为,不应让民众去找相邻地主签地界。该读者建议,按被确认的面积档案正确测量绘制,按期公开张贴。
“坊有责任通知相关人士,有纠纷的就请来解决问题,没有纠纷的就按期颁证。”该读者写道。
“土地证都有坐标了,如果土地证上标注的相邻地界吻合,主管部门就有责任按坐标埋设界桩。”读者姜武补充道。
表示赞同的读者财认为,政府需要明确指引并支持法律手续,让民众办理房产证手续更顺利、更快捷。
(编译:张悦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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