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城市发展法》,近日建设厅已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交决定草案,规定本市范围内可免于建设许可的工程包括充电站和临时工程(公共厕所、智能停车场等)。
免除充电站、公共厕所、停车场许可证——城市的迫切需求
该草案旨在为胡志明市范围内临时工程以及充电桩、换电柜基础设施的实际需求提供法律依据,这是《城市发展法》赋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权力。
具体而言,草案规定了不依据规划建设的临时工程的准则、条件、存续期限、管理、开发、拆除、迁移、恢复场地及其他规定,由市人民委员会依据《城市发展法》第14条规定的权限决定。
按规定,临时工程包括:码头堆场、智能停车场、公共厕所、充电站、内河码头,以及由国家管理公共土地、道路用地、道路安全走廊、公园用地、河流、运河、沟渠保护走廊和其他符合保障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城市秩序、城市景观、水流畅通、不造成河岸滑坡要求的区域内的其他临时工程。
草案还规定了在非农业用地、国家管理土地上(国防、安全用途土地除外)安装充电桩、换电柜的事项。投资方及相关单位有责任实施安装充电桩、换电柜,确保遵守现行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动绿色交通
从完善法律依据的角度看,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裴国俊认为,此前第98号决议已就有期限建设许可的一般条件作出规定,涵盖国家管理土地上的房屋、停车场地、公共厕所等公共工程。
除一般条件外,有期限建设许可的其他条件,如程序、手续、权限和建设秩序管理,均按建设领域法律规定执行。
“然而,建设领域专门法律尚未规定对国家管理土地上的房屋、停车场地、公共厕所等公共工程核发建设许可的程序和手续内容。
因此,在第98号决议生效后的这些年里,胡志明市仍缺乏为城市这些必要工程发放许可的依据。
此外,现行法律也尚未对安装充电桩、换电柜作出具体指导,尤其是在非农业用地和国家管理土地上。
如今,依据已有规定的《城市发展法》,胡志明市制定规定以解决城市需求是非常必要且符合实际的……”。
目前,根据胡志明市交通绿色转型方案,目标到2040年,100%流通车辆使用电力或绿色能源,预计充电桩、换电柜安装需求非常大。
因此,在评估草案提议对在非农业用地、国家管理土地上安装充电桩、换电柜免于建设许可时,胡志明市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院院长范越顺博士认为,这将为发展充电桩、换电柜系统创造有利条件,助力城市交通绿色转型进程。
“推动绿色经济、交通绿色转型是趋势。顺应这一趋势,可以看到胡志明市正在同步实施多项解决方案。
对于临时工程以及充电桩、换电柜,免许可机制有助于组织、开发基础设施,发展绿色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发展……”,范越顺博士说。

落实总理指示,采取具体行动实现两位数增长
重申总理黎明兴关于最大限度削减行政手续、为两位数增长创造突破的重要指示,国会代表范文和认为,胡志明市对一系列临时工程、充电桩、换电柜免于建设许可,正是上述目标的具体行动。因为免于建设许可将带来强大吸引力,吸引私人投资资源进入该领域。
具体而言,该政策将帮助胡志明市有效利用尚未开发的公共土地基金、公园用地、道路安全走廊……让私人投资解决中心区域缺乏码头堆场、停车场、公共厕所的问题。
对作为内河码头的临时工程免于许可,也将有助于吸引码头投资,既服务交通、开发旅游,又促进河流经济有效开发。
“如果胡志明市通过审查、公布各土地基金使用规划、呼吁投资建设可免许可的临时工程以满足城市需求,适当实施上述政策,既有助于完善基础设施,又能有效利用土地基金。
与此同时,上述政策也有助于胡志明市成功实施交通基础设施绿色转型方案。总体来看,胡志明市上述政策将吸引大量投资资源,为今后经济增长作出贡献”,国会代表范文和说。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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