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將免許可證建設臨時工程、充電站:基礎設施與綠色交通的“助推器”

為落實《城市發展法》,近日建設廳已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交決定草案,規定本市範圍內可免於建設許可的工程包括充電站和臨時工程(公共廁所、智能停車場等)。

免除充電站、公共廁所、停車場許可證——城市的迫切需求

該草案旨在為胡志明市範圍內臨時工程以及充電樁、換電櫃基礎設施的實際需求提供法律依據,這是《城市發展法》賦予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權力。

具體而言,草案規定了不依據規劃建設的臨時工程的準則、條件、存續期限、管理、開發、拆除、遷移、恢復場地及其他規定,由市人民委員會依據《城市發展法》第14條規定的權限決定。

按規定,臨時工程包括:碼頭堆場、智能停車場、公共廁所、充電站、內河碼頭,以及由國家管理公共土地、道路用地、道路安全走廊、公園用地、河流、運河、溝渠保護走廊和其他符合保障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城市秩序、城市景觀、水流暢通、不造成河岸滑坡要求的區域內的其他臨時工程。

草案還規定了在非農業用地、國家管理土地上(國防、安全用途土地除外)安裝充電樁、換電櫃的事項。投資方及相關單位有責任實施安裝充電樁、換電櫃,確保遵守現行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

胡志明市將免許可證建設臨時工程、充電站:基礎設施與綠色交通的“助推器”

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推動綠色交通

從完善法律依據的角度看,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裴國俊認為,此前第98號決議已就有期限建設許可的一般條件作出規定,涵蓋國家管理土地上的房屋、停車場地、公共廁所等公共工程。

除一般條件外,有期限建設許可的其他條件,如程序、手續、權限和建設秩序管理,均按建設領域法律規定執行。

“然而,建設領域專門法律尚未規定對國家管理土地上的房屋、停車場地、公共廁所等公共工程核發建設許可的程序和手續內容。

因此,在第98號決議生效後的這些年裡,胡志明市仍缺乏為城市這些必要工程發放許可的依據。

此外,現行法律也尚未對安裝充電樁、換電櫃作出具體指導,尤其是在非農業用地和國家管理土地上。

如今,依據已有規定的《城市發展法》,胡志明市制定規定以解決城市需求是非常必要且符合實際的……”。

目前,根據胡志明市交通綠色轉型方案,目標到2040年,100%流通車輛使用電力或綠色能源,預計充電樁、換電櫃安裝需求非常大。

因此,在評估草案提議對在非農業用地、國家管理土地上安裝充電樁、換電櫃免於建設許可時,胡志明市資源與環境經濟研究院院長範越順博士認為,這將為發展充電樁、換電櫃系統創造有利條件,助力城市交通綠色轉型進程。

“推動綠色經濟、交通綠色轉型是趨勢。順應這一趨勢,可以看到胡志明市正在同步實施多項解決方案。

對於臨時工程以及充電樁、換電櫃,免許可機制有助於組織、開發基礎設施,發展綠色基礎設施,完善城市基礎設施,促進經濟發展……”,範越順博士說。

胡志明市將免許可證建設臨時工程、充電站:基礎設施與綠色交通的“助推器”

落實總理指示,採取具體行動實現兩位數增長

重申總理黎明興關於最大限度削減行政手續、為兩位數增長創造突破的重要指示,國會代表範文和認為,胡志明市對一系列臨時工程、充電樁、換電櫃免於建設許可,正是上述目標的具體行動。因為免於建設許可將帶來強大吸引力,吸引私人投資資源進入該領域。

具體而言,該政策將幫助胡志明市有效利用尚未開發的公共土地基金、公園用地、道路安全走廊……讓私人投資解決中心區域缺乏碼頭堆場、停車場、公共廁所的問題。

對作為內河碼頭的臨時工程免於許可,也將有助於吸引碼頭投資,既服務交通、開發旅遊,又促進河流經濟有效開發。

“如果胡志明市通過審查、公佈各土地基金使用規劃、呼籲投資建設可免許可的臨時工程以滿足城市需求,適當實施上述政策,既有助於完善基礎設施,又能有效利用土地基金。

與此同時,上述政策也有助於胡志明市成功實施交通基礎設施綠色轉型方案。總體來看,胡志明市上述政策將吸引大量投資資源,為今後經濟增長作出貢獻”,國會代表範文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