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5日,河内市人民委员会颁布决定,规定在该市范围内使用国家预算投资的道路、人行道临时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的停车服务价格。
汽车停车价格按区域划分,依据一环、二环、三环、四环范围内及各剩余区域的道路、街道位置而定。市中心的收费标准高于郊区,以符合基础设施条件、停车需求和交通状况。
在阮犀、丁礼、李太祖、陈兴道、李常杰、二征夫人、行糖街、行桃街、横街、行纸街、府尹、官使等12条街道,9座以下汽车和2吨以下货车的停车费从每次/60分钟3万越盾上调至5万越盾,约为旧标准的1.67倍。




在一环内及一环上的其余街道,9座以下汽车和2吨以下货车的过夜月票从120万越盾上调至250万越盾,约为旧标准的2.08倍。
自行车、摩托车的停车价格也作了调整。据所提供的内容,白天收费从每次5000越盾上调至1万越盾;夜间从8000越盾上调至1.5万越盾;昼夜从1.2万越盾上调至2.5万越盾。
核心城区的月票从12万越盾上调至25万越盾;其余区域从12万越盾上调至20万越盾。
此前,该地区的停车服务价格由河内市人民委员会2017年12月15日第44号决定规定。实施八年多后,构成价格的各项成本如人工、保险、物资、设备、管理、运营及技术应用等已发生诸多变动。
据河内市人民委员会称,按区域、车辆类型和停放方式调整停车价格,旨在确保与服务提供成本相适应,同时调节交通需求。
在交通密度高、土地资源有限且停车需求大的中心区域,该价格水平有望影响民众对车辆类型、停放地点和时间的选择。
该市鼓励使用集中停车场,限制在道路、人行道上长时间停车,并逐步转向公共交通。从而有效利用基础设施,调节私人汽车出行需求,为减少中心区域的拥堵作出贡献。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停车单位按规定价格收费,对停车点的车辆数量、停放率承担法律责任;按实际产量和营收足额申报纳税。
(编译:张悦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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