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4日,永隆省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女學生阮玉寶珍在事故中死亡。永隆省區域人民法院於2025年10月15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卡車司機阮文寶忠(1992年生,永隆省三義鄉人)駕駛卡車時未確保安全,違規超車(越過左側車道超越路邊停放的卡車),導致阮玉寶珍死亡,以“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罪判處其2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責令其家庭向受害者家屬賠償超過2.46億越南盾。

受害者母親阮氏賢向《前鋒報》表示,家屬已向有關部門提交上訴狀,對一審判決全部內容提出上訴。阮氏賢稱,家屬對阮文寶忠的刑罰不滿意,認為2年6個月有期徒刑不足以起到威懾作用,要求判處更嚴厲的刑罰,做到罪責相符,為她的女兒討回公道。

除要求加重刑罰外,家屬還要求有關部門查明事故發生時坐在司機阮文寶忠旁邊的“神秘人”身份,並澄清事故發生時阮文寶忠未及時參與救助受害者等情節。目前,上訴狀已提交,案件尚未進入二審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