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興安省公安廳10月18日通報,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處已於10月15日接收前來投案的武成達。武成達1989年出生,住興安省泰寧鄉河美村,此前因“盜竊財產”行為被興安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發佈通緝令。
案卷顯示,2018年3月26日至4月15日期間,武成達夥同他人先後在興安省境內3家企業實施盜竊。作案後,武成達逃離當地。其他涉案人員已被有關部門調查、起訴,並由法院依法審理。
武成達並非首次歸案。2023年9月13日,他曾投案,案件隨後恢復偵查。2024年5月2日,他在中央法醫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期間逃跑,興安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隨後對案件和被告恢復偵查,並依法對其發佈通緝令。
追查期間,刑事警察處採取業務措施,並加強宣傳動員,直接前往其家庭做親屬工作,勸說家屬聯繫並鼓勵武成達儘早投案、遵守法律規定,以爭取寬大處理政策。經過一段時間躲藏,武成達於2026年10月15日到公安機關投案。刑事警察處已接收該對象,並按規定辦理手續,繼續處理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