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18日通报,已对1976年出生的中国籍男子孙鹏(Sun Yupeng)作出起诉决定、签发逮捕令并采取羁押措施,罪名为侵犯工业产权,依据越南《刑法》第226条第2款。案件由胡志明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处办理。
警方称,在掌握情况过程中发现孙鹏使用“Hằng Du Mục”商标经营红枣产品。调查认定,该商标已由越南知识产权局核发注册证给Hằng Du Mục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阮公豪,阮公豪将商标交由女儿阮氏泰姮、即以TikTok平台为人熟知的Hằng Du Mục经营使用。
据调查机关介绍,自2022年起孙鹏与阮氏泰姮共同进口并经营红枣。警方表示,孙鹏明知该商标归阮公豪所有,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第三方使用,但在与阮氏泰姮离婚后,利用该商标此前已为消费者所知,成立Dịch Dương公司单独经营“Hằng Du Mục”品牌红枣,未获阮公豪许可。
警方搜查位于胡志明市新山坊新山45号、由孙鹏担任法定代表人的Dịch Dương公司仓库,发现28,794公斤产自中国的“Hằng Du Mục”品牌红枣,价值约15亿越南盾。检查时该公司未能出示相关发票和凭证,这批商品已被警方扣押。
胡志明市警方表示,此案查处属于打击、阻止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峰行动,落实公安部领导和胡志明市公安局领导班子的指示。警方称将继续加强业务措施,依法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确保客观、严肃、正确对待人和行为,不区分违法者是越南公民还是外国人。
胡志明市公安PC03于10月18日对孙鹏(Tôn Bằng,中国籍,网红Hằng Du Mục前夫)以侵犯工业产权罪立案起诉并暂扣,指其未经授权使用“Hằng Du Mục”商标销售红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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