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处(PC03)10月18日通报,已对1976年出生的中国籍男子孙鹏(Sun Yupeng,音译)作出刑事立案决定、起诉被告,并签发逮捕令予以羁押,罪名是“侵犯工业产权”,依据是越南《刑法》第226条第2款。孙鹏是越南网红阮氏泰姮(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网名“Hằng Du Mục”)的前夫。
警方调查认定,“Hằng Du Mục”商标由阮功好(Nguyễn Công Hảo)注册,他是Hằng Du Mục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并将该商标授权给女儿阮氏泰姮在TikTok平台上经营使用。孙鹏与阮氏泰姮自2022年起进口并经营红枣产品,孙鹏清楚商标权归属,且未获授权不得转让、转授或委托第三方生产。两人离婚后,孙鹏成立“Dịch Dương”公司,在未获阮功好许可的情况下,继续以“Hằng Du Mục”品牌单独经营红枣生意。
胡志明市警方对Dịch Dương公司位于新山坊新山街45号的仓库进行搜查,发现28,794公斤“Hằng Du Mục”品牌红枣,原产地为中国,货主无法出示发票凭证,价值约15亿越南盾。警方据此认定孙鹏的行为涉嫌侵犯工业产权,并采取上述刑事措施。
此案发生在越南政府总理第38/CĐ-TTg号公电要求的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期间。警方表示,处理过程客观、严明,不区分违法者是越南公民还是外国人。此前,阮氏泰姮已于2025年11月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欺骗顾客”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该案涉及Kera果蔬糖的虚假广告,宣称“一颗糖等于一盘蔬菜”,相关销售带来超过175亿越南盾收入,非法获利超过124亿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