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局經濟警察處(PC03)10月18日通報,已對1976年出生的中國籍男子孫鵬(Sun Yupeng,音譯)作出刑事立案決定、起訴被告,並簽發逮捕令予以羈押,罪名是“侵犯工業產權”,依據是越南《刑法》第226條第2款。孫鵬是越南網紅阮氏泰姮(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網名“Hằng Du Mục”)的前夫。
警方調查認定,“Hằng Du Mục”商標由阮功好(Nguyễn Công Hảo)註冊,他是Hằng Du Mục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理,並將該商標授權給女兒阮氏泰姮在TikTok平臺上經營使用。孫鵬與阮氏泰姮自2022年起進口並經營紅棗產品,孫鵬清楚商標權歸屬,且未獲授權不得轉讓、轉授或委託第三方生產。兩人離婚後,孫鵬成立“Dịch Dương”公司,在未獲阮功好許可的情況下,繼續以“Hằng Du Mục”品牌單獨經營紅棗生意。
胡志明市警方對Dịch Dương公司位於新山坊新山街45號的倉庫進行搜查,發現28,794公斤“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原產地為中國,貨主無法出示發票憑證,價值約15億越南盾。警方據此認定孫鵬的行為涉嫌侵犯工業產權,並採取上述刑事措施。
此案發生在越南政府總理第38/CĐ-TTg號公電要求的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專項行動期間。警方表示,處理過程客觀、嚴明,不區分違法者是越南公民還是外國人。此前,阮氏泰姮已於2025年11月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欺騙顧客”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該案涉及Kera果蔬糖的虛假廣告,宣稱“一顆糖等於一盤蔬菜”,相關銷售帶來超過175億越南盾收入,非法獲利超過124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