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18日下午通报,已对1976年出生的中国籍男子孙鹏(Sun Yupeng)作出起诉决定,并发出逮捕令实施临时羁押,罪名是侵犯工业产权。案件涉及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经营带有“Hằng Du Mục”品牌的红枣产品。
警方初步调查显示,“Hằng Du Mục”商标已由知识产权局授予阮功豪注册,阮功豪是Hằng Du Mục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阮功豪将该商标交给女儿阮氏泰姮(TikTok网红“Hằng Du Mục”)通过TikTok平台经营。2022年起,孙鹏与阮氏泰姮共同进口、经营红枣。两人离婚后,孙鹏成立Dịch Dương公司,在未获阮功豪同意的情况下,单独经营带有“Hằng Du Mục”商标的红枣。
调查认定,孙鹏知道“Hằng Du Mục”商标归阮功豪所有,不得擅自转让、让与或授权第三方在许可范围外使用。警方搜查Dịch Dương公司位于新山坊新山街45号的仓库,发现28,794公斤原产于中国、带有“Hằng Du Mục”商标的红枣,货物没有发票和凭证,价值约15亿越南盾。孙鹏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