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18日对一名中国籍男子采取刑事措施,指控其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继续使用“恒杜牧”品牌经营红枣生意。警方称,在仓库查获近29吨带有该商标的红枣,货主未能出示发票凭证。该男子与品牌所有者之女曾为夫妻,离婚后独立经营。
据胡志明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处(PC03)通报,10月18日,该机构对SUN YUPENG(中文名孙鹏,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作出起诉决定、起诉被告人,并发出逮捕令予以临时拘留,罪名是“侵犯工业产权”,适用《刑法》第226条第2款。警方称,孙鹏被认定在未获商标权利人阮功豪同意的情况下,成立了Dịch Dương公司,经营带有“恒杜牧”商标的红枣产品。
调查信息显示,“恒杜牧”商标由知识产权局授予阮功豪,他是恒杜牧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阮功豪将该商标交给女儿阮氏泰姮(TikToker Hằng Du Mục)在TikTok销售活动中使用。自2022年起,孙鹏与当时的妻子阮氏泰姮一起进口和经营红枣产品。警方称,孙鹏知道该商标属于阮功豪,且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第三方在许可范围外生产、使用该商标。
警方称,孙鹏与恒杜牧离婚后,成立了Dịch Dương公司,单独经营带有“恒杜牧”商标的红枣产品,未获阮功豪允许。在搜查位于胡志明市新山坊新山街45号的Dịch Dương公司仓库时,警方发现28,794公斤带有“恒杜牧”商标、原产地中国的红枣。警方表示,检查时这些货物没有发票、凭证,估计价值约15亿越南盾。案件正在依法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