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18日對一名中國籍男子採取刑事措施,指控其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繼續使用“恆杜牧”品牌經營紅棗生意。警方稱,在倉庫查獲近29噸帶有該商標的紅棗,貨主未能出示發票憑證。該男子與品牌所有者之女曾為夫妻,離婚後獨立經營。
據胡志明市公安局經濟警察處(PC03)通報,10月18日,該機構對SUN YUPENG(中文名孫鵬,1976年出生,中國國籍)作出起訴決定、起訴被告人,併發出逮捕令予以臨時拘留,罪名是“侵犯工業產權”,適用《刑法》第226條第2款。警方稱,孫鵬被認定在未獲商標權利人阮功豪同意的情況下,成立了Dịch Dương公司,經營帶有“恆杜牧”商標的紅棗產品。
調查信息顯示,“恆杜牧”商標由知識產權局授予阮功豪,他是恆杜牧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理。阮功豪將該商標交給女兒阮氏泰姮(TikToker Hằng Du Mục)在TikTok銷售活動中使用。自2022年起,孫鵬與當時的妻子阮氏泰姮一起進口和經營紅棗產品。警方稱,孫鵬知道該商標屬於阮功豪,且不得擅自轉讓或授權第三方在許可範圍外生產、使用該商標。
警方稱,孫鵬與恆杜牧離婚後,成立了Dịch Dương公司,單獨經營帶有“恆杜牧”商標的紅棗產品,未獲阮功豪允許。在搜查位於胡志明市新山坊新山街45號的Dịch Dương公司倉庫時,警方發現28,794公斤帶有“恆杜牧”商標、原產地中國的紅棗。警方表示,檢查時這些貨物沒有發票、憑證,估計價值約15億越南盾。案件正在依法調查處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