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第二公路管理區已向乂安省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發出文件,要求對沿海公路上的限速標誌進行核查,並拆除已完工或停工路段上不再需要的限速牌。該管理區副經理阮德勇表示,近期收到多名司機和交通參與者反映,從宜山經濟區至會門橋交匯處的沿海公路上,施工標誌和40公里/小時限速標誌設置過多,甚至出現在已完成、無施工活動的路段。
據建設報10月18日下午現場記錄,在49公里處設有最高時速40公里的標誌,從49公里至67公里路段內有兩段40公里/小時限速(49公里和64+400公里處),另有兩段50公里/小時限速。在66+800公里處,標誌仍寫著“施工中”,但後方已無工程或機械作業。42歲的司機阮功靜表示,他常走這條新路,但多處僅限速40公里/小時,“開起來很憋屈”。
第二公路管理區要求項目管理委員會依據QCVN 41:2024/BGTVT第B.27條h、m點的規定,對已完工或停工路段緊急核查並拆除限速標誌;對確需限速的施工路段,僅允許在施工範圍內設置臨時限速標誌,並補充過渡限速標誌和符合規定的設置距離。對交叉口、居民密集區、視線受限等確需限速的位置,應檢查評估並確定符合技術標準或實際運營條件的速度,以正式標誌替換臨時標誌。
乂安省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副經理範文平此前解釋,項目仍處於完善移交階段,現場雖無機械施工,但仍有割草、清理工地等作業;未移交的交叉口保留40公里/小時限速標誌,是為防範交通事故和完善交通安全系統。38至39公里處因承包商調整標柱、加固路肩,仍設40公里/小時限速;海州鄉路段則按職能部門和地方政府要求設30公里/小時限速。範文平表示,將督促承包商和諮詢單位加快進度,力爭2026年11月完成移交,屆時全線最高時速將提升至80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