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18日对一名中国籍男子采取刑事措施。据胡志明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处(PC03)通报,侦查机关已对孙鹏(SUN YUPENG,1976年生,中国国籍)以“侵犯工业产权”罪立案、起诉并下达逮捕令,依《刑法》第226条第2款实施临时羁押。

案件围绕“Hằng Du Mục”商标的使用权展开。调查材料显示,该商标由知识产权局核发注册证给Hằng Du Mục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阮公豪,阮公豪授权其女儿、TikToker阮氏泰恒在TikTok经营活动中使用。警方认定,孙鹏明知该商标权属阮公豪,且不得擅自转让、转授或授权第三方在许可范围外生产、使用。

自2022年起,孙鹏与当时的妻子阮氏泰恒共同进口并经营红枣产品。警方称,两人离婚后,孙鹏成立Dịch Dương公司,在未获阮公豪许可的情况下,单独经营带有“Hằng Du Mục”商标的红枣。

警方在位于胡志明市新山坊新山街45号的Dịch Dương公司仓库进行检查,孙鹏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检查中发现28,794公斤产自中国、带有“Hằng Du Mục”商标的红枣,检查时未能出示发票和凭证,估值约15亿越南盾。

警方表示,案件仍在依法调查处理中。依《刑法》第226条,侵犯工业产权罪的追诉门槛包括非法获利3亿越南盾以上、给商标权人造成损失5亿越南盾以上,或侵权商品价值5亿越南盾以上,对应第2款可处5亿至10亿越南盾罚金或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