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国会代表团在分组讨论中审议《中小企业发展法》草案,多位代表提出应把政策重心从税收优惠转向实质性地减少行政手续和合规成本。讨论由河内市委副书记、市人民议会主席、市国会代表团副团长冯氏红河主持。

代表阮芳水表示,中小企业的困难不仅在于缺资金、缺场地或未享受税费优惠,还在于合规成本负担;对超小微企业而言,这项成本可能成为其维持正式经营的障碍。她建议草案明确中小企业发展须与降低合规成本、简化手续挂钩,最大限度便利企业获得政策支持。

代表胡士雄建议草案明确重点政策,把推动小企业成长为中型企业作为目标,并选择制造业、加工工业等关键基础行业集中资源支持。他还提出按企业发展阶段和规模细化政策,在信贷、培训、法律咨询和技术转让方面体现突破,完善以产出结果为依据的支持机制,明确检查评估标准和各方责任,避免流程本身成为障碍。

代表黎金英对草案中税收、会计、数字化转型、技术以及个体经营户转为企业等支持条款表示肯定,但认为对超小微企业的支持应着眼于提升质量和扩大规模,而不只是降低运营成本。她提出,支持期限只有在配套便利实施机制时才有意义,草案应规定至少36个月的首期支持,并允许依据需求、规模和经营结果考虑后续支持;前36个月免税应从企业营收达到纳税起征点起算。

就个体经营户转为企业,黎金英指出,与近200万登记个体经营户和约520万个体经营场所相比,转换比例仍然偏低,主要障碍包括顾虑心理、合规负担、政策吸引力不足和缺乏整体支持方案。她建议建立涵盖设立咨询、会计、税务、管理、技术和融资的配套起步支持包,公开个体经营户与企业之间义务和权利的对比表,简化转换流程、减少经营中断,并帮助新企业对接客户、数字平台和市场对接项目。

代表阮氏线建议完整公开面向中小企业的各项支持包,明确支持内容、额度、准入条件和实施流程,同时加强基于数据的监管,确保透明、减少中间环节和不必要手续。她还提出继续完善女性所有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尤其是在融资、拓展市场和提高竞争力方面。代表谢廷诗则关注创新创业企业政策,建议考虑为参与创业生态的高校补充自主权和配套机制规定,并重新设计国家引导资金机制以带动私人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