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國會代表團在分組討論中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多位代表提出應把政策重心從稅收優惠轉向實質性地減少行政手續和合規成本。討論由河內市委副書記、市人民議會主席、市國會代表團副團長馮氏紅河主持。
代表阮芳水錶示,中小企業的困難不僅在於缺資金、缺場地或未享受稅費優惠,還在於合規成本負擔;對超小微企業而言,這項成本可能成為其維持正式經營的障礙。她建議草案明確中小企業發展須與降低合規成本、簡化手續掛鉤,最大限度便利企業獲得政策支持。
代表胡士雄建議草案明確重點政策,把推動小企業成長為中型企業作為目標,並選擇製造業、加工工業等關鍵基礎行業集中資源支持。他還提出按企業發展階段和規模細化政策,在信貸、培訓、法律諮詢和技術轉讓方面體現突破,完善以產出結果為依據的支持機制,明確檢查評估標準和各方責任,避免流程本身成為障礙。
代表黎金英對草案中稅收、會計、數字化轉型、技術以及個體經營戶轉為企業等支持條款表示肯定,但認為對超小微企業的支持應著眼於提升質量和擴大規模,而不只是降低運營成本。她提出,支持期限只有在配套便利實施機制時才有意義,草案應規定至少36個月的首期支持,並允許依據需求、規模和經營結果考慮後續支持;前36個月免稅應從企業營收達到納稅起徵點起算。
就個體經營戶轉為企業,黎金英指出,與近200萬登記個體經營戶和約520萬個體經營場所相比,轉換比例仍然偏低,主要障礙包括顧慮心理、合規負擔、政策吸引力不足和缺乏整體支持方案。她建議建立涵蓋設立諮詢、會計、稅務、管理、技術和融資的配套起步支持包,公開個體經營戶與企業之間義務和權利的對比表,簡化轉換流程、減少經營中斷,並幫助新企業對接客戶、數字平臺和市場對接項目。
代表阮氏線建議完整公開面向中小企業的各項支持包,明確支持內容、額度、准入條件和實施流程,同時加強基於數據的監管,確保透明、減少中間環節和不必要手續。她還提出繼續完善女性所有中小企業的支持政策,尤其是在融資、拓展市場和提高競爭力方面。代表謝廷詩則關注創新創業企業政策,建議考慮為參與創業生態的高校補充自主權和配套機制規定,並重新設計國家引導資金機制以帶動私人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