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名当事人反映,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登记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随后因这些企业欠税而被列入出境限制名单,生活和工作受到直接影响。相关情况由当事人向媒体反映,并已向税务、财政和公安部门递交材料,部分案件仍在等待核实结果。
居住在中国的越南公民陈氏壬(Trần Thị Nhâm)8月28日在谅山省友谊国际口岸办理出境手续时,被告知她是越南Eco House有限公司的“经理”,该公司有欠税需要缴纳。她表示从未成立或经营这家企业,并称注册者使用了她的旧身份证号码,而她已于2018年换领证件、不再使用该号码。她按注册地址到河内龙编郡玉瑞坊303号查找,未找到该企业,拨打企业公布电话也无人接听,该地址实际是一家祭品店。
陈氏壬称,她已向河内第十一税务所、财政局和菩提坊公安提交材料,有关部门已书面回复,但事件仍未解决。她与一名2岁幼儿留在越南,丈夫和另外两个孩子已于8月28日返回中国,三个孩子被迫分开生活。她表示,5岁的次子有轻微患病迹象,家中靠近池塘湖泊,令她担忧;76岁的母亲独居,她过去每月寄钱赡养,如今滞留越南也影响这笔支出。
在胡志明市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的Lạc Huệ Quân反映,7月17日她在新山一国际机场办理飞往台湾的JX712航班手续时,被告知因她是Mai Nguyễn投资建设贸易股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欠税870万越南盾而被暂缓出境。她称从未听说过这家企业。此事导致两个孩子无法按计划入学、需推迟一年,她也未能赴台就职,所在企业不得不安排他人替代。她已向第十五税务所反映,并向企业注册地幸福坊公安报案,公安人员检查后记录注册地址为空置。7月30日材料转至幸福坊公安协同核实,8月1日她收到材料转交完成的确认通知,目前仍在等待核实结果。
来自海防、已在韩国成家的Đào Thị Thanh Mai表示,她自2023年3月起发现自己“成为”海云商贸服务有限公司的“经理”,事件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未彻底解决。2025年11月,她因该公司“欠税逾480万越南盾”被暂缓出境。她称河内市财政局近期回复已将她的材料转交公安调查,她已一年多无法返回韩国与家人团聚。
胡志明市的Lương Tiểu Long今年1月收到第八税务所通知,称其名下欠税3037越南盾,并警告可能被建议暂缓出境。他查询后发现,自己“被”登记为Quang Long商贸服务与建设有限公司的代表人,该公司2022年成立,使用的是他2016年2月遗失的身份证。国家企业登记门户显示,这家冒名企业在其登记地址处于不活动状态。因担心被限制出境,他已缴纳上述税款,但问题仍未解决。2026年3月,Chánh Hưng坊公安书面回复,确认他不认识注册地址的房东、也没有租房合同,但他表示这份回复仍不足以让胡志明市财政局撤销这家“幽灵公司”。他两次再向市财政局和公安递交材料,均被转回Chánh Hưng坊公安核实,目前尚未收到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