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名从未创办企业的人被登记为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随后在出境时被拦下,并被要求缴纳以这些公司名义产生的欠税。河内、胡志明市等地的当事人向职能部门提交申诉后,多数案件仍在等待核实结果。
在河内,富寿省籍女子陈氏壬(Trần Thị Nhâm)多年在中国广西生活。8月28日,她与丈夫及三个孩子回国探望76岁的母亲后,在谅山省友谊国际口岸办理返回中国的手续时,被告知她是Eco House越南有限公司的“经理”,公司有欠税需要缴纳。她表示从未成立或经营这家公司,注册材料使用的是她2018年换证前的旧身份证号。她按注册地址找到河内龙编郡玉瑞坊303号,发现那里是一家卖祭祀用品的店铺,没有这家公司,公司公布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陈氏壬已向河内第十一税务所、财政局和菩提坊公安提交材料。她说,相关部门已有书面回复,但案件仍在等待处理。她与2岁的幼子滞留越南,丈夫和另外两个孩子已于8月28日返回中国,三个孩子被迫分开生活。她表示,5岁的次子有轻微患病迹象,家附近有池塘湖泊,令她担忧;76岁的母亲独居,她过去每月寄钱赡养,如今既担心孩子,也担心无力继续资助母亲。
在胡志明市,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的陆慧君(Lạc Huệ Quân)反映,7月17日她在新山一国际机场办理JX712航班前往台湾的手续时被暂缓出境,原因是她被视为梅阮投资建设贸易股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欠税870万越南盾。她称从未听说过这家公司。无法出境打乱了她和两个孩子的安排:孩子不能按计划入学,将推迟一年,她也无法赴台就职,所在企业不得不安排他人替代。她已到第十五税务所办理,并向公司注册地幸福坊公安报案;公安人员检查后记录注册地址为空置。7月20日她继续请求税务部门核查,7月30日材料转至幸福坊公安,8月1日她收到材料转交完成的确认,目前仍在等待核实结果。
海防出身、已在韩国成家的陶氏清梅(Đào Thị Thanh Mai)表示,她自2023年3月起发现自己“成为”海文商贸服务有限公司的“经理”。她向职能部门反映后问题未彻底解决,到2025年11月因该公司“欠税逾480万越南盾”被暂缓出境。她说,河内市财政局近期回复已将她的申诉转交公安调查核实,一年多来她无法返回韩国与家人团聚。
在胡志明市的梁小龙(Lương Tiểu Long)于2026年1月收到第八税务所通知,称其名下欠税3037越南盾,并警告可能被建议暂缓出境。他查询后发现,自己“被”列为光龙商贸服务建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2022年成立,使用的是他2016年2月遗失的身份证。他确认未成立该公司,国家企业登记门户网站显示该公司在注册地址处于不活动状态。因担心被暂缓出境,他缴纳了上述税款,但问题仍未解决。2026年3月,他收到正兴坊公安的书面回复,其中记录他不认识注册地址的房东、没有租房合同。他表示,这份回复仍不足以让胡志明市财政局撤销这家“幽灵公司”,此后他又两次向市财政局和公安提交材料,均被转回正兴坊公安核实,目前尚未收到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