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名當事人反映,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登記為企業法定代表人,隨後因這些企業欠稅而被列入出境限制名單,生活和工作受到直接影響。相關情況由當事人向媒體反映,並已向稅務、財政和公安部門遞交材料,部分案件仍在等待核實結果。

居住在中國的越南公民陳氏壬(Trần Thị Nhâm)8月28日在諒山省友誼國際口岸辦理出境手續時,被告知她是越南Eco House有限公司的“經理”,該公司有欠稅需要繳納。她表示從未成立或經營這家企業,並稱註冊者使用了她的舊身份證號碼,而她已於2018年換領證件、不再使用該號碼。她按註冊地址到河內龍編郡玉瑞坊303號查找,未找到該企業,撥打企業公佈電話也無人接聽,該地址實際是一家祭品店。

陳氏壬稱,她已向河內第十一稅務所、財政局和菩提坊公安提交材料,有關部門已書面回覆,但事件仍未解決。她與一名2歲幼兒留在越南,丈夫和另外兩個孩子已於8月28日返回中國,三個孩子被迫分開生活。她表示,5歲的次子有輕微患病跡象,家中靠近池塘湖泊,令她擔憂;76歲的母親獨居,她過去每月寄錢贍養,如今滯留越南也影響這筆支出。

在胡志明市一家外資企業工作的Lạc Huệ Quân反映,7月17日她在新山一國際機場辦理飛往臺灣的JX712航班手續時,被告知因她是Mai Nguyễn投資建設貿易股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該公司欠稅870萬越南盾而被暫緩出境。她稱從未聽說過這家企業。此事導致兩個孩子無法按計劃入學、需推遲一年,她也未能赴臺就職,所在企業不得不安排他人替代。她已向第十五稅務所反映,並向企業註冊地幸福坊公安報案,公安人員檢查後記錄註冊地址為空置。7月30日材料轉至幸福坊公安協同核實,8月1日她收到材料轉交完成的確認通知,目前仍在等待核實結果。

來自海防、已在韓國成家的Đào Thị Thanh Mai表示,她自2023年3月起發現自己“成為”海雲商貿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理”,事件已向有關部門反映但未徹底解決。2025年11月,她因該公司“欠稅逾480萬越南盾”被暫緩出境。她稱河內市財政局近期回覆已將她的材料轉交公安調查,她已一年多無法返回韓國與家人團聚。

胡志明市的Lương Tiểu Long今年1月收到第八稅務所通知,稱其名下欠稅3037越南盾,並警告可能被建議暫緩出境。他查詢後發現,自己“被”登記為Quang Long商貿服務與建設有限公司的代表人,該公司2022年成立,使用的是他2016年2月遺失的身份證。國家企業登記門戶顯示,這家冒名企業在其登記地址處於不活動狀態。因擔心被限制出境,他已繳納上述稅款,但問題仍未解決。2026年3月,Chánh Hưng坊公安書面回覆,確認他不認識註冊地址的房東、也沒有租房合同,但他表示這份回覆仍不足以讓胡志明市財政局撤銷這家“幽靈公司”。他兩次再向市財政局和公安遞交材料,均被轉回Chánh Hưng坊公安核實,目前尚未收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