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名從未創辦企業的人被登記為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隨後在出境時被攔下,並被要求繳納以這些公司名義產生的欠稅。河內、胡志明市等地的當事人向職能部門提交申訴後,多數案件仍在等待核實結果。

在河內,富壽省籍女子陳氏壬(Trần Thị Nhâm)多年在中國廣西生活。8月28日,她與丈夫及三個孩子回國探望76歲的母親後,在諒山省友誼國際口岸辦理返回中國的手續時,被告知她是Eco House越南有限公司的“經理”,公司有欠稅需要繳納。她表示從未成立或經營這家公司,註冊材料使用的是她2018年換證前的舊身份證號。她按註冊地址找到河內龍編郡玉瑞坊303號,發現那裡是一家賣祭祀用品的店鋪,沒有這家公司,公司公佈的電話也無人接聽。

陳氏壬已向河內第十一稅務所、財政局和菩提坊公安提交材料。她說,相關部門已有書面回覆,但案件仍在等待處理。她與2歲的幼子滯留越南,丈夫和另外兩個孩子已於8月28日返回中國,三個孩子被迫分開生活。她表示,5歲的次子有輕微患病跡象,家附近有池塘湖泊,令她擔憂;76歲的母親獨居,她過去每月寄錢贍養,如今既擔心孩子,也擔心無力繼續資助母親。

在胡志明市,在一家外資企業工作的陸慧君(Lạc Huệ Quân)反映,7月17日她在新山一國際機場辦理JX712航班前往臺灣的手續時被暫緩出境,原因是她被視為梅阮投資建設貿易股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該公司欠稅870萬越南盾。她稱從未聽說過這家公司。無法出境打亂了她和兩個孩子的安排:孩子不能按計劃入學,將推遲一年,她也無法赴臺就職,所在企業不得不安排他人替代。她已到第十五稅務所辦理,並向公司註冊地幸福坊公安報案;公安人員檢查後記錄註冊地址為空置。7月20日她繼續請求稅務部門核查,7月30日材料轉至幸福坊公安,8月1日她收到材料轉交完成的確認,目前仍在等待核實結果。

海防出身、已在韓國成家的陶氏清梅(Đào Thị Thanh Mai)表示,她自2023年3月起發現自己“成為”海文商貿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理”。她向職能部門反映後問題未徹底解決,到2025年11月因該公司“欠稅逾480萬越南盾”被暫緩出境。她說,河內市財政局近期回覆已將她的申訴轉交公安調查核實,一年多來她無法返回韓國與家人團聚。

在胡志明市的梁小龍(Lương Tiểu Long)於2026年1月收到第八稅務所通知,稱其名下欠稅3037越南盾,並警告可能被建議暫緩出境。他查詢後發現,自己“被”列為光龍商貿服務建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該公司2022年成立,使用的是他2016年2月遺失的身份證。他確認未成立該公司,國家企業登記門戶網站顯示該公司在註冊地址處於不活動狀態。因擔心被暫緩出境,他繳納了上述稅款,但問題仍未解決。2026年3月,他收到正興坊公安的書面回覆,其中記錄他不認識註冊地址的房東、沒有租房合同。他表示,這份回覆仍不足以讓胡志明市財政局撤銷這家“幽靈公司”,此後他又兩次向市財政局和公安提交材料,均被轉回正興坊公安核實,目前尚未收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