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管理局第二公路管理區已致函乂安省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要求對沿海公路上的限速標誌進行核查並拆除。該函件指出,近期收到不少司機和交通參與者反映,從宜山經濟區至會門橋交匯點路段的沿海公路上,施工標誌和40公里/小時限速標誌設置過多,連已完工、不再施工的路段也存在這一情況,其中包括原瓊瑠縣境內路段。
第二公路管理區表示,這一情況已被部分媒體反映,給沿線駕駛員造成困難。該機構稱,此次發函是落實建設部和越南公路管理局的指示,目的是保障通行能力、避免民眾和運輸企業產生投訴和負面反應,同時防止負面信息在社交網絡上擴散,影響管理機構聲譽和公共投資效果。
按照要求,乂安省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需指導相關單位緊急核查,對已完工或已停工路段按規定拆除限速標誌;僅在確有必要時設置臨時限速標誌,且範圍限於施工區域;並補充過渡限速標誌,標誌間距須符合QCVN 41:2024/BGTVT技術規程和已批准的交通組織方案。
對於確需限速以保障交通安全的位置,如路口、居民密集區、視線受限區域等,函件要求組織檢查評估,依據技術標準或道路實際運營條件確定合適限速,並以符合QCVN 41:2024/BGTVT的標誌替換臨時標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