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富贵集团(Tập đoàn Phú Quý)通过官方粉丝页发布通知,宣布对黄金、白银、首饰及其他所有产品的买卖交易实施非现金支付,且仅接受客户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电子钱包或证券账户付款。该规定适用于单日交易总额达500万越南盾以上的情形。
这一举措旨在执行越南政府第390/2026/NĐ-CP号法令。该法令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要求同一客户单日黄金买卖价值达500万越南盾以上时,必须通过非现金支付方式进行。富贵集团据此将非现金支付门槛设为每日500万盾,覆盖黄金、白银、首饰等全部产品。
此前,宝信明珠(Bảo Tín Minh Châu)和宝信孟海(Bảo Tín Mạnh Hải)也已通知对500万盾以上的金银交易采用非现金支付,但两家公司的通知未明确要求使用本人银行账户,也未限制电子钱包或证券账户。富贵集团的新规因此比上述企业更为严格。
与旧规相比,非现金支付门槛已从2000万越南盾降至500万越南盾。根据第340/2025/NĐ-CP号法令(自2026年2月9日生效),未按规定通过账户支付黄金交易款项的行为,个人可被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罚款,组织可被处以2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罚款。富贵集团建议客户避免使用非本人银行账户、电子钱包或证券账户付款,并注意每日交易总额以遵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