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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金银集团富贵宣布不收电子钱包付款
富贵集团公告称,依第390/2026号法令,单客每日金银交易满500万越盾须非现金支付,公司仅接受客户本人银行账户,不接受电子钱包、证券账户或非本人账户。
来龙去脉
越南政府规定自2026年10月16日起,单日黄金交易金额达500万越南盾以上须使用非现金支付。富贵集团随后宣布,对黄金、白银等所有产品交易,仅接受客户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电子钱包或证券账户。此前宝信明珠和宝信孟海已实施非现金支付,但未明确限制电子钱包。新规将非现金支付门槛从2000万盾降至500万盾,违规个人可被罚款1000万至2000万盾,组织可被罚款2000万至4000万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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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龙去脉
编辑部整理越南富贵集团(Tập đoàn Phú Quý)通过官方粉丝页发布通知,宣布对黄金、白银、首饰及其他所有产品的买卖交易实施非现金支付,且仅接受客户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电子钱包或证券账户付款。该规定适用于单日交易总额达500万越南盾以上的情形。
这一举措旨在执行越南政府第390/2026/NĐ-CP号法令。该法令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要求同一客户单日黄金买卖价值达500万越南盾以上时,必须通过非现金支付方式进行。富贵集团据此将非现金支付门槛设为每日500万盾,覆盖黄金、白银、首饰等全部产品。
此前,宝信明珠(Bảo Tín Minh Châu)和宝信孟海(Bảo Tín Mạnh Hải)也已通知对500万盾以上的金银交易采用非现金支付,但两家公司的通知未明确要求使用本人银行账户,也未限制电子钱包或证券账户。富贵集团的新规因此比上述企业更为严格。
与旧规相比,非现金支付门槛已从2000万越南盾降至500万越南盾。根据第340/2025/NĐ-CP号法令(自2026年2月9日生效),未按规定通过账户支付黄金交易款项的行为,个人可被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罚款,组织可被处以2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罚款。富贵集团建议客户避免使用非本人银行账户、电子钱包或证券账户付款,并注意每日交易总额以遵守规定。
全部报道(2)
2026-10-20

越南金银集团富贵停止接受电子钱包支付,仅限本人银行账户
越南政府规定自2026年10月16日起,单日黄金交易金额达500万越南盾以上须使用非现金支付。富贵集团随后宣布,对黄金、白银等所有产品交易,仅接受客户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电子钱包或证券账户。此前宝信明珠和宝信孟海已实施非现金支付,但未明确限制电子钱包。新规将非现金支付门槛从2000万盾降至500万盾,违规个人可被罚款1000万至2000万盾,组织可…
越南新规降黄金交易无现金门槛至500万,电子钱包支付仍遇阻
越南政府于2026年10月16日签署第390/2026/NĐ-CP号法令,修订黄金经营管理的第24/2012号法令,即日生效。新法令将强制无现金支付的门槛从每日2000万越南盾降至500万越南盾,并将支付方式表述从“通过银行账户”改为“法律规定的无现金支付工具”,为电子钱包等支付方式提供空间。然而,部分金店因无法从电子钱包交易中获取买家身份信息,仍拒绝接受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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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脉络由越南中文社编辑部根据已收录报道整理,原始资料见参考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