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人民委员会10月19日通报,已签发决定,批准在岘港自由贸易区7号位置建设并经营功能区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主张。项目位于和旺乡,规模约276公顷,总投资3.525万亿越南盾,运营期限为70年,自有权机关决定出租土地之日起计算。

根据该决定,7号位置功能区定位为发展生产、物流、数字技术、信息技术及符合自贸区规划的活动。项目集中投资建设并经营基础设施,同时承担功能区的管理与运营工作。岘港市要求投资方严格按照获批投资主张的内容实施项目,确保满足规定条件后才能享受优惠政策。

项目进度安排显示,投资准备及完成手续阶段预计从2026年第四季度持续至2027年第四季度;补偿、征地拆迁和移交净地工作从2027年第一季度至2029年第三季度进行;平整土地、建设基础设施并投入运营预计从2027年第四季度至2032年第一季度。值得注意的是,经营、营销和吸引二级投资者预计从2028年第四季度启动,届时基础设施建设仍在推进。

项目还被考虑按国会第136/2024/QH15号决议和第259/2025/QH15号决议通过的岘港发展特殊机制政策,享受土地租金优惠。具体优惠额度、土地面积和享受期限将在按规定办理土地手续时确定;不属于优惠范围的部分,投资方须履行全部财政义务。

按规划,这一276公顷项目旨在形成具备基础设施的土地资源,服务生产、物流和科技活动,推动岘港自由贸易区各功能区逐步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