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正加紧完善《人体组织、器官捐献与移植法》修订草案,计划提交2026年10月17日至11月20日举行的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若获通过且不作调整,法律预计自2027年7月1日起生效。卫生部副部长杜春宣在一场关于器官捐献与移植法律、治理、数据系统及财务的对话会上介绍了这一时间表。
杜春宣表示,自1992年首例肾移植以来,越南已逐步掌握肾、肝、心、肺和角膜等多种复杂移植技术,部分此前须在境外实施的技术现已在境内医疗机构开展。全国现有34家移植机构,登记捐献组织、器官者超过20万人。但他指出,捐献来源仍以活体为主,脑死亡后捐献有限,财务机制尚未同步,国家数据库仍在建设,影响器官的对接、调配和有效使用。
越南国家人体器官移植调配中心主任何文系在会上给出的数据显示,2025年有66名脑死亡者捐献组织、器官,2026年初至对话会举行时已有57例。他称越南脑死亡者捐献率约为每百万人口0.6例,在有统计的国家中处于很低水平。卫生部诊疗管理局副局长阮仲科表示,越南已实施超过1.1万例器官移植,但移植机构运营条件、动员与调配经费、脑死亡判定、器官运输保存及捐献者支持制度等方面仍存在障碍。
律师范文鹤在会上提到约一周前发生在嘉莱省的一起捐献案例:在将器官运往河内和顺化的过程中,团队在机场遇到安检手续、无菌要求和超规行李处理等困难。由于从波来古到顺化走公路约需12小时,乘飞机须经胡志明市转机,供体的心脏因运输时间超出专业允许时限而未能用于移植;两枚肾脏和两叶肝脏则被取出移植给四名患者。他提出包机或直升机方案,费用估计为2亿至2.5亿越南盾,但尚无明确机制动员社会资源。
范文鹤认为,现行法律实施20年后已显现不足,应明确国家调配中心的法律地位、职能、任务和权限,并规定各部委、地方的配合责任。他指出,器官捐献移植调配涉及卫生、公安、军队、公路、水路和航空等多个领域,需要国家级统一调度机制,法律还应明确脑死亡捐献时法定代理人有权决定,以及家属意见不一致时的处理方案,以免延误器官获取和运输。
西班牙驻越南大使卡门·卡诺·德拉斯阿拉表示,西班牙自1979年移植法颁布以来逐步建立起被多国参考的捐献移植体系,目前器官捐献率居世界首位,约为欧盟平均水平的两倍,移植数量居世界第二。她称西班牙约75%至80%的家属同意捐献,这一比例与培训专职调配人员、尤其是与捐献者家属沟通的技能有关,并希望以越南为联系枢纽加强西班牙国家移植组织在东南亚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