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议会于2026年6月15日通过第45/2026/NQ-HĐND号决议,为市内重点项目投资审批设立特殊机制。该决议依据2026年《首都法》第22条第5款a、b、d项制定,适用于公共投资项目、公私合作(PPP)项目以及按《投资法》实施的项目,旨在压缩投资准备阶段耗时。
决议对审批时限作出明确规定:A类项目审定时间最长20天,B类和C类项目最长10天。适用对象包括具有紧迫性或特殊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安全的项目,以及高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内涉及交通基础设施、环境、医疗、教育、能源等领域的项目,或直接服务首都增长目标的重点工程。决议还允许优先安排资源、加快征地拆迁,并采用简化行政程序以尽早开工。
河内市人民议会经济与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报告指出,此前第31/2025/NQ-HĐND号决议自2026年《首都法》生效起失效,若不及时出台替代规定将产生法律空白,中断投资主张的受理、审定和决定流程。报告认为,现行法律部分规定难以满足大型、战略性和紧迫项目缩短准备时间的要求,完整走完一般程序在某些情况下拖长了投资准备期,影响项目进度和吸引有实力投资者的机会。
河内市财政局局长阮玉秀表示,首都特殊机制下的投资和承包商选择规定已实现标准化、透明化和统一化,审定与投资主张决定流程明确了各机构责任,确保公开和权力控制。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武大胜称,新机制对部分大型项目效果明显。市建设局举例说,对全长1.72公里、预计总投资2.202万亿越盾的姑灵高架路段适用紧急工程施工程序,可比常规流程缩短12至14个月。
河内市还要求相关单位最大限度压缩行政审批时间,力争比规定缩短至少50%,并在规划、投资、土地和建设手续中实行“绿色通道”。与此同时,关于7个首都重点铁路项目的特殊机制试点决议草案正在征求意见,草案提出“战略承包商”机制,并允许地方铁路项目和公共交通导向开发(TOD)项目的规划、开工手续与投资决定手续同步办理。
据河内市公布的数据,2026年前9个月全社会投资总额达451.4万亿越盾,增长19%;第三季度约194.6万亿越盾,增长24.5%。截至9月30日,公共投资资金拨付累计115.574万亿越盾,相当于政府总理下达计划的96.32%、市下达计划的6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