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器官移植协调中心10月19日举办论坛,讨论器官捐献与移植在法律、治理、数据和财政方面的问题。会上有专家提出,应在修订法律中规定所有设有重症监护室(ICU)的医院必须加入器官捐献动员网络,并建立预算机制支持捐献者家庭。
提出这一建议的是国家医学委员会成员、越南私立医院协会副主席范文鹤。他表示,现行法律尚未明确医院在发现潜在捐献者、接触家属和向协调中心报告方面的义务,相关工作主要依赖各机构自行决定,导致参与器官捐献和获取的医院数量少于具备移植条件的医院数量。他认为,若不通过法律强制,医院仍会犹豫并置身于动员工作之外。
据论坛上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越南已完成11187例器官移植,有34家医院具备移植条件。但超过91%的移植案例来源为活体捐献者,脑死亡捐献者提供的器官仅占8.6%。越南2023年记录14例脑死亡捐献,2024年为41例,2025年为64例。
论坛还讨论了支持自愿捐献组织、器官和遗体的家庭的经济机制。范文鹤提出,预算支持可用于料理后事、照顾年幼子女或被抚养人,帮助家庭渡过失去亲人后的眼前困难。他同时表示,不能让接受器官的一方直接向捐献者家庭付钱,否则会变成器官买卖。
越南卫生部管理诊疗局副局长阮仲科也认为,修订草案需完善财政和协调机制,明确动员捐献、脑死亡判定、协调、运输、器官保存和捐献者支持等活动的经费,并加强国家协调机构的作用、完善数据库,确保器官分配的公开、透明和公平。
论坛上,西班牙驻越南大使卡门·卡诺·德拉斯阿拉介绍,西班牙家庭同意捐献器官的比例约为75%至80%,对协调员的培训,尤其是专业、细致和富有同理心地接触家属的技能,对这一结果起到重要作用。她强调器官捐献必须基于自愿、非营利原则,家属始终应获得咨询。越南卫生部正在完善修订器官和组织捐献移植法的草案,拟提交从10月17日至11月20日举行的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若按计划通过,法律预计自2027年7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