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副总理范氏清茶要求,各部委、部级机关须在2026年12月内完成2027-2031年阶段编制方案的制定并送交内务部汇总,报有权限机关审议决定。这一时间节点出自政府办公厅2026年10月19日发布的第536/TB-VPCP号通知,内容为范氏清茶在“审查完善与干部队伍建设、编制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岗位体系”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结论。
通知要求,内务部主持并与有关部委、机关紧急参谋颁布政府关于审查完善工作岗位体系的计划及详细指引、表格,须在2026年10月21日18时前完成;内务部同时与中央组织部配合,按政治局第107-KL/TW号结论开展指引和培训,培训预计于10月22日进行。内务部还须在10月24日前完成关于岗位目录、工作描述、能力框架、标准和岗位定额的统一规定。
在地方和部门层面,各部部长、部级机关首长、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须指导重新审查本部门、本地方的职能、任务和权限,包括公立事业单位,并分解为具体任务、明确工作量,于10月25日前完成。各部委还须在10月20日当天成立本机关的工作组,并报指导委员会、内务部和政府办公厅。
通知列出确定工作岗位的五项原则,其中明确不得以现有人员数量、职级或已下达的编制指标作为确定工作岗位的直接依据,而应从任务要求、工作描述、能力框架和工作量分析出发。计算人力需求不得突破下达的编制总额;出现冗员时,应考虑向缺员机关、单位调剂,无法安排则按规定精简编制。
在数据与试点方面,公安、内务、财政、科技、司法五部须按职能建立相关专题,提出可削减、替代或分级下放的任务清单,于11月10日前送中央组织部;公安部主持并与内务部、科技部等完成工作岗位数据,确保在政治系统及干部公务员数据库中互联互通,于2026年12月内完成。内务部须立即在部委、部级机关开展工作岗位建设试点,并提请有权限机关选择河内市和一个合适省市开展地方试点。
通知还规定,最迟2027年7月1日,各部部长、部级机关首长、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公立事业单位负责人须完成对管辖范围内职员的岗位安排及相应薪酬排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