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乐省人民议会10月20日召开第三次专题会议,审议27项涉及当地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议。会议通过了关于2026至2031年阶段人才吸引、培训支持与人力资源发展的决议,适用于该省所属机关单位,不包括设在当地的中央垂直管理机构。
根据决议,被吸引人才以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形式录用或接收的,按学历和学衔获得一次性初始补助:本科5000万越南盾,硕士7000万越南盾,博士10亿越南盾,副教授15亿越南盾,教授20亿越南盾。吸引对象包括优秀毕业生、青年科学家与青年工程师、越南或外国专家及企业管理者、科技与创新领域人才。
除一次性补助外,受吸引人才还可享受与利润或工程价值挂钩的收入政策,以及住房、交通工具支持,并按规定优先考虑进入规划、担任领导管理职务。以限期劳动合同形式吸引的人才,初始补助最高为每人5亿越南盾,合同工资可达每人每月1亿越南盾;任务完成出色且愿意继续贡献的,将获优先考虑录用至与培训专业相符的岗位。
决议同时规定受补助者的责任,以确保省级资源用于既定目的并与工作承诺挂钩。若违反党和国家主张政策、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调动安排,未足额或未按承诺内容履职,擅自离职,或在未完成一半承诺工作时间时辞职、调离省属机关单位,须全额退还补助。
此外,在承诺工作期间被有权机关评定为未完成任务、使用不合法证件获得吸引政策待遇、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因违纪被主管机关强制辞退、开除的,也须退还全部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