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10月21日上午举行分组讨论,审议《儿童法》《残疾人法》《疾病诊疗法》《药品法》《老年人法》和《医疗保险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以及《烟草危害防控法》修订补充草案和《人体组织、器官捐献与移植及遗体捐献法(修订)》草案。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在讨论中表示,职能机关的检查、监察和调查发现,法律规定、指导文件及执行过程中存在漏洞,产生诸多中间环节,把药品和医疗设备价格不合理地推高。他强调,药品和医疗设备直接关系民众健康和生命,在不少病人处境困难、自付诊疗费用仍高的情况下,国家须建立适当的管理和价格控制机制,不能让市场机制自行调节。
黎明兴要求研究完善采购机制,按药品和医疗设备类别灵活适用,最大限度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公开透明和价格可控;对常用、广泛使用的品类实行集中招标,对专用、特殊品类可允许医院直接谈判采购。他还表示,不能让企业、生产商和中间环节相互勾结操纵市场、哄抬价格。
围绕烟草危害防控法修订草案,多名代表在分析烟草税收减少但社会收益很大的情况时,建议强化政治系统特别是卫生、公安、工商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学校和家庭在建设无烟环境中的责任,严格管控电商平台、社交媒体和数字应用上的烟草销售,严格执行禁止向18岁以下人群售烟的规定,坚决禁止电子烟、加热烟草等已确认危害健康的产品,并加强对新型烟草产品接触和使用的预警与预防。
关于《人体组织、器官捐献与移植及遗体捐献法》修订草案,现行2006年法律实施20年来为器官移植提供透明法律框架,防止器官商业化买卖。越南现行法律只允许在脑死亡后摘取人体组织和器官,尚未允许在循环死亡后立即摘取。草案拟允许循环死亡后摘取器官,多名代表认为影响重大,要求起草机关进一步说明相关规定,供国会代表在表决前审议。
当天下午,国会继续分组讨论《劳动安全卫生法》《劳动法》《档案法》《性别平等法》《红十字会活动法》《就业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社会保险法》修订补充草案和《基层民主实施法(修订)》草案。代表阮登恩(谅山代表团)建议建立机制,在企业迟缴、失去支付能力时保护劳动者权益,并区分故意逃避缴纳、侵占社保金与确实无力支付的情形。
代表阮玉山(海防市代表团)赞同把社保覆盖范围扩大至自由职业者和数字平台劳动者,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但认为草案对象范围过宽,缺乏识别标准,未明确缴费收入基数和平台企业缴费责任,而这类劳动者收入不稳定,新增强制缴费义务可能造成财务负担。他建议确立基本标准和原则并强制征求受影响者意见,实施时间不早于2028年,过渡期内继续维持并提高对该群体的自愿社保缴费补贴。





